中华史学志(第五卷)

二、“天人关系”上的理性主义传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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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家、思想家对“天”的新解和“天人关系”的新认识,要在经受考验中向前发展。

“天命”史观经董仲舒为其饰以“天人感应”的理论形式后,更具有迷惑人的神秘色彩。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及唐初的史学,都受其影响。如《宋书·符瑞志》序:“龙飞九五,配天光宅,有受命之符,天人之应。”其《五行志》序:“天人之验,理不可诬。”《南齐书·高帝纪》赞:“于皇太祖,有命自天。”《魏书·序纪》后论:“帝王之兴也,必有积德累功博利,道协幽显,方契神祇之心。”就是以重人事著称的魏徵在其所撰史论中也认为,隋的兴起,“斯乃非止人谋,抑亦天之所赞也”[52]。这种“天命”史观因符合最高统治者的需要,故得以在史学领域中长期产生影响。

如同司马迁在历史撰述上提出“究天人之际”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一样,刘知幾从史学批评方面提出了清除这种“天命”史观在历史撰述中之不良影响的任务。刘知幾也没有否定“天道”,认为:“灾祥之作,以表吉凶。此理昭昭,不易诬也。”但他断然指出:“然则麒麟斗而日月蚀,鲸鲵死而彗星出,河变应于千年,山崩由于朽壤。……则知吉凶递代,如盈缩循环,此乃关诸天道,不复系乎人事。”他进而批评说:“然而古之国史,闻异则书,未必皆审其休咎,详其美恶也。故诸侯相赴,有异不为灾,见于《春秋》,其事非一。”他认为,《宋书·五行志》和《汉书·五行志》在这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刘知幾在这个问题上的贡献是,坚持天道“不复系乎人事”的论点,指出前代史书详载灾异、祥瑞方面存在的“迂阔”和可惑。作为一个史学批评家,他告诫撰史者说:

子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又曰:“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又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呜呼!世之作者,其鉴之哉!谈何容易,驷不及舌,无为强著一书,受嗤千载也。[53]

刘知幾的论点和忠告,在史学上受到人们的重视。

思想家、文学家和史学批评者柳宗元比刘知幾又前进了一大步,从而把中国史学上人们对于“天”与“人”及“天人之际”的认识推向一个新的阶段。柳宗元继承和发展了荀子以来的“天人相分”说,并进一步对“天”作了物质的阐释,从而从根本上否定了“天”是有意志的至上神,否定了“天命”史观。他在《天说》一文中指出:

天地,大果蓏也;元气,大痈痔也;阴阳,大草木也。其乌能赏功而罚祸乎!功者自功,祸者自祸,欲望其赏罚者大谬。呼而怨,欲望其哀且仁者,愈大谬矣。[54]

这段议论,是针对“天”有赏功、罚祸的意志和能力的论点而发的。在柳宗元看来,天地、元气、阴阳都是物质,是没有意志的,因而不具有赏功、罚祸的能力。功与祸只有通过人们自身去说明,祈望和呼唤“天”来赏罚,给予人们以同情和爱护,那是再荒谬不过了。

柳宗元的《天说》引发了刘禹锡作《天论》三篇,把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化了。刘禹锡认为,《天说》“非所以尽天人之际”,故“作《天论》以极其辩”。《天论》在理论上的贡献是:第一,把天的作用和人的作用作了严格的区别和界定。认为,“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故余曰:天与人交相胜耳。”第二,论证了“天之能”是自然作用,“天”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是万物“生植”的条件;“人之能”是社会作用,“人”是按照“法制”进行生产活动、政治活动和伦理活动的。第三,试图从认识论上解释人们在“天人之际”问题上产生不同看法的社会原因,结论是:“生平治者,人道明,成知其所自,故德与怨不归乎天;生乎乱者,人道昧,不可知,故由人者举归乎天,非天预乎人尔。”[55]《天论》在阐述“天”与“人”及“天人之际”问题上,比《天说》更精细了。柳宗元《答刘禹锡天论书》说:“其归要曰:非天预乎人也。凡子之论,乃吾《天说》传疏耳,无异道焉。”[56]柳、刘之论,把关于“天人之际”问题的认识推进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刘禹锡是史学批评者柳宗元的好友,又曾是大史学家杜佑的僚属。杜、柳、刘在历史认识上都是同道中人。

柳宗元在《天对》中,对作为自然物的“天”自身生成和运动等问题,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从而比较彻底地打破了自古以来人们对于“天”的神秘感和敬畏,为在新的高度上重新探讨“天人之际”问题开辟了正确认识的道路。他对于史书《国语》所作的系统的批评即《非国语》67篇,就是站在这样的高度上展开的。《非国语》有三分之一的篇幅是批评《国语》在天人之际问题上的错误观点,认为后者“其说多诬**”,“好怪而妄言,推天引神”。他反复阐明“天命”的虚妄,所谓“天诛”、“天罚”都是没有根据的,指出:“力足者取乎人,力不足者取乎神。”他指斥种种占卜、预言、梦寐、童谣与人事相比附的做法,认为把这些写入历史著作是极不严肃的,是不应作为信史看待的。《非国语》在历史观念上的最重要的贡献,是提出了作为自然的天地“自己”运动的观点。柳宗元说:

山川者,特天地之物也;阴与阳者,气而游乎其间者也。自动自休,自峙自流,是恶乎与我谋?自斗自竭,自崩自缺,是恶乎为我设?[57]

这就是说,自然界的运动、变化是出自其内在的原因,既不是为人们作打算的,也不是为人们所安排的;自然界自身存在着相互排斥和相互吸引的现象,把这看作国家兴亡的征兆,是没有根据的。这样,柳宗元就不仅在对历史的认识中驱逐了“天命”的影响,也在对自然的认识中驱逐了“天命”的影响。这是他在历史观和自然观的发展上的重大贡献。

循着这样的认识路线,宋人叶适在对历代“正史”的批评中,对于“天”与“人”及“天人之际”问题,也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见解。他针对《汉书·天文志》说:“天自有天道,人自有人道。”“若不尽人道而求备于天以齐之,必如‘景之象形,响之应声’,求天甚详,责天愈急,而人道尽废矣。”叶适所说的“天道”是指自然现象而言,认为不应备求天道而废人道。他主张充分考察“人道”的作用,这跟他的功利思想是一致的。叶适批评了这样一种史学现象:“《春秋》记星异,《左氏》颇载祸福,其后始争以意推之。……今班氏所志,有其变而无其应者众矣,况后世乎!”[58]对此,他跟刘知幾一样,也提出了“学者之所慎也”的忠告。

叶适根据《隋书》卷六九所记王劭、袁充事发表评论说:“谶纬之说,起于畏天而成于诬天。”王劭大讲“五月五日”、“五龙”、“五帝”、“五王”以附会五行,证明隋朝代周“合天数地数”,“有天命也”。叶适批评说,“五事人之所为,无预于五行,学者之陋一至于此”,真是“又甚于谶矣”[59]王劭在隋朝掌国史多年,卒无所成,这与叶适所批评的不无关系。

叶适在历史观念中于“天人之际”问题上的理论贡献,是他提出了这样的论点:

天文、地理、人道,本皆人之所以自命,其是非得失,吉凶祸福,要当反之于身。若夫星文之多,气候之杂,天不以命于人,而人皆以自命者求天,曰天有是命则人有是事,此亦古圣贤之所不道,而学为君子者之所当阙也。[60]

这一段话提出了三个重要问题。第一,天文、地理、人道,都得自人自身的认识,是人之所自为,与天命无涉。第二,凡人世“是非得失,吉凶祸福”之故,应从人事中去寻找、探索。第三,把人之所为一定要说成是天之所命,这是人们对社会历史之认识上的颠倒,严肃的史家是不应当这样看待问题的。

中国古代史学家和思想家,在“天”与“人”及“天人之际”问题的探索上,走过了漫长而艰难的历程。尽管他们还没有能够找到关于这个问题的科学结论,但他们的的确确是在不断地从神秘的“天命”羁绊中挣脱出来,一步一步地走向真理的王国。这正是中国史学在“天人关系”上的理性主义传统的突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