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史学志(第五卷)

二、“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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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序事”所包含的内容很丰富,而文字表述上的造诣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刘知幾以前,人们评论《春秋》、《左传》、《史记》、《汉书》、《三国志》等,多已提出不少这方面的见解。而刘知幾《史通·叙事》指出,“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这是从理论上明确了“叙事”对于撰写史书的重要,也是明确地提出了史学审美的一个标准。宋人吴缜在史学批评上强调以“事实”为基础,但也提出史书“必资文采以行之”[78],这是直接讲到了史书的文采问题。章学诚《文史通义·文理》对于如何发挥“文字之佳胜”的问题,更有精辟的分析。

综观古代史家、史学批评家关于这方面的言论、思想、实践,史书的文字表述之美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真实之美。这是指史家的文字表述反映出来历史之真实的本质之美。离开了历史的真实,史学的审美就失去了根本,也失去了任何意义。班固评论《史记》,把“其文直,其事核”放在首要位置,是很有见解的。“文直”、“事核”是对史家尽力反映历史真实的具体要求,它们的结合,乃是史家走向历史撰述真实之美的必经之途。

质朴之美。用刘知幾的话来说,这是史书之文字表述对于社会的语言文字“体质素美”、“本质”之美的反映。他举例说:“战国已前,其言皆可讽咏,非但笔削所致,良由体质素美。……刍词鄙句,犹能温润若此,况乎束带立朝之士,加以多闻博古之识者哉!则知时人出言,史官入记,虽有讨论润色,终不失其梗概者也。”[79]他赞成将“方言世语”如“童竖之谣”、“时俗之谚”、“城者之讴”、“舆人之诵”等写入史书,不赞成史家“怯书今语,勇效昔言”的文风。在刘知幾看来。这种语言的“体质素美”,于官方、民间,虽有不同,但史家都应表述出它们的“本质”。

简洁之美。刘知幾极力提倡史文“尚简”,认为史家“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简要”的标准是“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为此,史家撰述应从“省句”、“省字”做起[80]。当然,从审美的观点看,史文亦非愈简愈美。顾炎武讲了这个道理,他的《日知录》有《修辞》、《文章繁简》两篇,提出“辞主乎达,不主乎简”的论点,是关于这个问题的辩证的看法。

含蓄之美。这是隐喻、寄寓、含义深沉之美,刘知幾称之为“用晦”。“用晦”的第一个要求,是“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这是跟史文的简洁相关联的。“用晦”的第二个要求,是“言近而旨远,辞浅而义深,虽发语已殚,而含意未尽。使夫读者望表而知里,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字外”[81]。这是含蓄之美的较高层次。

中国古代史书在文字表述上的生动之美,多为论者所关注。所谓传记文学、战争文学,大都与史书相关,与史书的文字表述相关。关于它们的审美价值,有不少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