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家庭教育

一、社会应为在职妇女提供照顾孩子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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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较量就是国家的较量,孩子的较量就是教育的较量。从相对单纯的角度来说,孩子的较量其实也是家庭教育、父母的较量。”[25]母亲在教育子女过程中的作用是其他人无法取代的。我国传统儒家文化重视家庭教育,特别重视发挥母亲在家庭中培养孩子的作用。这一思想甚至传至日本等多个国家,“日本一直盛行着妇女在结婚后便辞去工作回到家庭中专门料理家务和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的观念,这就是日本特有的妇女结婚退职。这种现象在日本一直长盛不衰”[26],有力地保障了家庭教育的展开,同时,“政府鼓励女性回家带孩子。如果女性全职在家带孩子,政府会给予相应的补贴,并且会减免丈夫收入所得税,丈夫的公司也必须为全家购买相应的健康保险”[27]。日本重视母教,已著称于世,并且已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和成绩。

我国的学前儿童家庭教育要适应现代化社会的发展,为培养21世纪所需要的人才打好基础,就应结合我国的国情大胆地吸收国外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中的合理因素。比如,根据我国国情,妇女婚后或者生育后完全回归家庭相夫教子并不可取:一是新中国成立后妇女解放的成果会毁于一旦,妇女的社会地位必然会下降;二是女性长时间脱离社会对她们的身心发展不利。但是,如果有可能的话,父母一方在短时间内全职进行家庭教育还是可行的,此做法不仅会增强家长教育独生孩子的意识,增加家长教育独生孩子的机会,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缓解就业压力大、失业率提高的社会难题,因此妇女生育后暂时回家专心照顾、教育子女值得考虑。如此,就出现了非常现实的问题:一是政府难以支持大量的在职女性离岗;二是用人单位可能会出现女性就业歧视等问题。因此,比较理想的做法是,政府可以对妇女的产假时间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保障,使得妈妈们能够安心地在孩子正式入幼儿园或者入小学之前在家里照顾和教育子女。因为,婴幼儿时期是建立安全感和亲子依恋感的关键期,在孩子刚开始适应外界环境时,产生一种良好的心理体验对孩子一生的成长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