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第2版)

一、家具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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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桌椅

桌椅是儿童在幼儿园游戏、学习、进餐、饮水时都要使用的家具,是儿童使用最多的家具之一。

合乎卫生要求的桌椅能培养儿童良好的坐姿,控制脊柱弯曲异常及近视眼的发生,与儿童身体的正常发育有着密切的关系。

桌椅的卫生要求是:适合儿童的身材,有利于形成良好坐姿,减少疲劳的产生,保护视力,不妨碍儿童正常的生长发育;安全、坚固、美观、造价经济,不妨碍教室的清扫。

1.坐姿

正确的坐姿是脊柱正直,写字时头部不过分前倾,不耸肩,不歪头;两肩之间的连线与桌缘平行,前胸不受压迫,大腿水平,两足着地,保持身体稳定而不易产生疲劳的体位;眼睛与桌面上书本的距离一般为30~35厘米,幼小儿童可稍近;血液循环通畅,呼吸自如,下肢的神经干不受压。

坐姿可根据重心的不同分为前位坐姿和后位坐姿。前位坐姿是指上体重心落在两坐骨结节上或其前方的姿势;后位坐姿是指上体的重心落在坐骨结节之后的姿势。前位坐姿时,伸直躯干的骶棘肌肉、背阔肌、背长肌及斜方肌等持续紧张,很快出现疲劳;而后位坐姿由于背部有依靠,则少有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后位坐姿适用于休息、听讲和看书,而写字、画画时必须采取上体稍微前倾的体位。

2.桌椅的尺寸

桌椅的尺寸应根据儿童的身高及其上、下部量的比例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椅高(或椅面高)。椅高是指椅面前缘最高点距地面的垂直距离。适宜的椅高应与小腿高相适应,等于腓骨点头高或再低1厘米,脚掌能平放在地板上,大小腿成90°,腘窝下没有明显压力。椅面过低或过高都会使儿童坐姿不稳定,产生疲劳。

(2)椅深。椅深是指椅面前后方位的有效尺寸。儿童就座时大腿的后2/3~3/4应置于椅面上,小腿的后方应留有空隙。

(3)椅宽。椅宽是指椅面前缘左右方向的尺寸。椅宽应略等于臀宽,一般比儿童骨盆宽5~6厘米。

(4)椅靠背。椅靠背最好具有与腰部外形相吻合的形式,靠背以向后倾斜3°~7°为宜,上缘高达肩胛骨下角之下。幼儿园不应采用无靠背板凳。

(5)桌椅高差。桌椅高差是指桌近缘高与椅高之差。当椅高确定后,再加桌椅高差即为桌高。适宜的桌椅高差应为儿童坐高的1/3。在桌椅尺寸的配合关系中,桌椅高差是最重要的因素,对学前儿童就座姿势的影响最大。

如果桌椅高差太大,眼睛与书之间的距离必然缩短,两肩上提,或以单侧臂横架在桌面上,致使脊柱呈侧弯状态;如果桌椅高差太小,作业时必然上体前倾,或以单侧臂支持上体的重量于桌面,致使脊柱呈侧弯状态,或弯腰低头,使脊柱后凸。

(6)桌下净空。为保证儿童就座时下肢在桌下自由移动,桌面下一般不设抽屉或横木,如设置抽屉,则大腿上面与屉箱底之间应留有空隙。一般来说,桌面至箱底的高度不大于桌椅高差的1/2,使桌下有足够大的空间可以使儿童的小腿和脚前后移动自如,不受阻碍。

(7)桌面。桌面有平面和斜面两大类。斜面桌有利于阅读和书写,斜度不宜过大,以10°~12°为宜,并在桌面远侧有大约9厘米宽的水平部分。平面桌则可以兼顾学习、游戏与就餐。桌面的宽度不宜小于书写时两肘之间的距离。桌面的前后尺寸约等于前臂加手长,或不小于书本长度的1.5倍。

(8)桌椅距离。即桌与椅之间的水平距离。桌椅距离有椅座距离和椅背距离两处。

椅座距离即椅面前缘与桌近缘向下所引垂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在椅深适宜的条件下,正距离和零距离都不能使儿童保持良好的读写姿势,要求最好有4厘米以内的负距离。椅背距离是指椅背与桌近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就座儿童的胸前应有3~5厘米的自由距离,避免挤压胸部。

(二)儿童床

寄宿制幼儿园和有条件的全日制幼儿应给每位儿童配备专用的小床和寝具,以避免传染病的传播。

床的大小应适合儿童的要求,床长应为身长加15~25厘米,一般为150厘米左右,床宽应为儿童肩宽的2~2.5倍,一般为70厘米。为了儿童的安全以及便于儿童自己整理被褥。床不应过高,一般为30~40厘米。儿童床四周应有栏杆。

儿童用床必须坚固结实,还应注意床绷的通气性和软硬度。条形木板床透气又有利于儿童脊柱正直,最为适宜;棕绷、藤绷床也较好,但使用时间长了以后,绷床有可能松弛,应及时修理;帆布床具轻便、便宜,也可使用,但必须扯紧帆布,否则时间一长,易造成儿童脊柱弯曲异常。双层床不宜在幼儿园使用。床的排列应注意床间距不应太小。且应避免床头对床头,以防传染疾病;床与床之间应留有过道,以便保教人员能够照顾幼儿。

(三)橱柜

幼儿园内可设有多种橱柜,如玩具柜、教具柜、碗具橱和被褥橱等。

儿童用橱柜的高度应相当于儿童的平均身高,一般为100~115厘米;柜内橱板的宽度相当于前臂加手长,为35~50厘米。

橱柜可设置为落地式,既便于清扫,又稳固安全。橱柜里外应经常打扫,定期曝晒,防止蛀虫。

为了给儿童留有更大的活动空间,避免儿童在活动时碰撞,室内的橱柜不可设置过多。橱柜和拉手不应有棱角,防止碰伤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