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规理论与实务

三、学前教育法规体系建设是新时期学前教育领域全面提升依法治园工作质量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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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工作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2016年1月,教育部发布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明确提出在全国教育领域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同时第一次权威、系统地从六个方面具体阐释依法治教的整体内容。这六个方面的内容包括:总体要求(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构建完善的教育法律及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大力增强教育系统法治观念;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这是我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引下,教育领域“切实转变观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该实施纲要的第五部分“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从教育行政管理层面对各级各类学校如何推进依法治校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这其中理所当然包括各级各类幼儿园。按照该实施纲要的新要求,幼儿园必须从四个方面推进依法治园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幼儿园依章程自主办学。地方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幼儿园章程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健全核准制度,加快推进章程建设。到2020年,全面实现幼儿园依据章程自主办学。

二是积极推进现代幼儿园制度建设。按照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制定出台“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规程”,以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为重点,加强家长、社区对幼儿园事务的参与和监督。

三是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意见”,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探索建立幼儿园安全风险顾问制度,形成妥善预防和解决幼儿园安全问题的法治化框架,完善幼儿园保险机制,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应对安全问题的能力。设立师生权益保护、争议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吸纳教师、家长代表参与,公平、公正调处纠纷、化解矛盾。

四是全面启动依法治园示范园创建活动。教育部制定发布依法治园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指导各地全面启动依法治园考核机制和各级依法治园示范园创建活动。创新考核办法,建立学校自查、专家评审、行政部门复查以及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价等多元考核机制。到2020年,幼儿园要全面达到依法治园的基本要求,形成一批高标准的依法治园示范园。

党和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提出了学前教育领域依法治园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将推动我国学前教育法规体系建设不断迈向科学的发展轨道。

[1] 庞丽娟、韩小雨:《中国学前教育立法:思考与进程》,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

[2] 陈迁:《我国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研究》,载《教育科学》,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