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评估管理机制研究

第一节 高等教育评估的价值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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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的结果是否正确,最为首要的问题就是评估的价值选择是否合适。高等教育评估活动既是一种政府管理高校的手段,有着管理意义上的价值;同时,高等教育评估活动的对象又是有着鲜明特殊性的教育问题,其有着不可规避的教育价值。对于评估学生个人来说,还存在知识价值和能力价值的选择。当然,高等教育作为培养社会发展所需人才的组织而言,还承担着社会价值,但是个人的发展也是其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不仅如此,任何一种具体评估都有其特定的目的,有其具体的价值。在评估主体逐渐多元,评估利益群体不断分化,评估功能不断拓展的情况下,评估目的的价值选择就更为重要,其直接涉及评估能否健康发展,能否引导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就一般意义而言,高等教育评估主要涉及三对价值的选择与兼顾。

一、管理价值和教育价值

高等教育评估的管理价值追求和教育价值追求,荀振芳博士已经做了认真的研究和详细的论述。[1]众所周知,高等教育评估在我国本身就是作为一种政府宏观管理高等学校的手段提出来的,所以其管理价值的追求自然就不言而喻。由于我国传统公共行政管理模式的指导,高等教育评估对其管理价值的追求尤为突出。体现为评估的目的就是加强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评估的实施也是以管理为导向,表现为考查高校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对教师、对学校行政管理进行绩效考核等。这些都是管理价值追求的鲜明体现。但是,当下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在追求其管理价值的同时,似乎对评估的教育价值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我们应该清楚高等教育评估是对高校价值的判断。这就需要结合高校的特殊性来考量这一问题。高等教育评估顾名思义就是对高等教育进行的评估,所以,最为重要的就是重视高等教育评估的“特殊性”。高等教育评估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它的评估对象是高等教育内部的复杂系统,包括高等教育内部的人、制度、学术、文化等。而高等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把培养人才作为其存在的鹄的。故高等教育的价值理性就是其“教育性”,即“促进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首先高校是推动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重要机构,同时高校也是培养人,促使受教育者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场所。而且,大学还是一个培养社会良心的地方。金耀基就指出,“大学是一个栽培普遍性的理念与理想,如平等、公正、和平的地方,这些理念与理想对于纯洁而有朝气的大学生具有启发与挑激的作用”[2]。高等教育评估的管理价值固然重要,但是,高等教育评估的教育价值更为核心。它不仅承担培养适合社会发展的人才的重任,还承担被教育者个人发展的重任,还有培养他们具有批判意识和社会良心的责任,等等。这些都是教育价值的体现。高等教育评估在这些方面也应该有所体现。否则高等教育评估的教育价值将被管理价值所掩盖,而对高等教育的发展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对大学的评估不应该只注重管理价值的追求,而不关心大学是否培养了大学生的普世理念和批判意识以及责任使命等。但是,现行的高等教育评估就存在这样的偏向,这样的评估是存在风险的,并不一定能够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高等教育评估不应该是单一的,更应该是按不同目的进行不同选择的评估体系。故要想使高等教育评估健康发展就必须使高等教育评估的管理价值和教育价值得到兼顾。

二、能力价值和知识价值

能力和知识孰重孰轻一直以来就争论不休。在很大程度上,知识的积累有助于能力的提升,而能力的提升也暗含着一定知识的积累,二者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但是,二者又不是完全等同的,书本知识的学习并不能必然带来能力的提高,尤其当下社会对人才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当下,更多的高等教育评估是对知识价值的追求,而缺乏对能力的考核。如本科教学评估中对学生所学知识进行考试(现在已经停止),但是,我们并没有发现指标体系中对学生能力指标的考核。所以,有人强调对大学生就读经验进行评估,从学生的自身体验出发来评价学生的发展。[3]此项评估就不是单纯衡量学生所学的知识,而是全面衡量学生各方面的能力。新时期我国的目标是建设创新型国家,高等教育的要求是培养创新型人才,其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核心。这是对我国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和挑战。与此同时,“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工作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立身之本、幸福之源”[4]。单纯以知识来衡量学生水平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学生的能力成为评估高等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新的评估发展方向应该重视二者的兼顾,促进学生知识和能力全方位的发展。

三、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

无论是培养符合社会发展的人才,还是强调个人价值的实现,都是教育价值的具体体现。教育的价值取向问题一直是教育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在教育价值取向问题上一直存在着争论,而且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变迁。我们往往总是愿意把二者对立起来,做二者择其一的选择,其实这种人为的对立往往会使我们的认识和选择发生偏差,影响我们的正常教育行为。

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高等教育评估更强**育的社会价值。我们在前文也已经分析过,在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标准中,经济、政治等社会外部特征明显。在人才观和质量观上总是强调适应社会经济发展。[5]但是与此同时,高等教育评估对个人价值的实现却关注不够。陈桂生先生指出教育的价值取向应该在社会需求与个人发展之间形成统合。[6]因此,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固然重要,但是教育作为培养人的活动,学生的身心健康、自我发展也都不能忽视。当下评估比较重视高校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方面的作用,而忽视了教育承担的培养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人的重要性。这种评估导向,必然导致高校做出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的反应,而对如何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则考虑不周。现在,我国政府以“以人为本”为核心价值理念,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置于首位,强调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把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公共政策的终极目标。这就要求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既要重视社会价值的追求,也要重视个人价值的追求。

[1] 荀振芳.大学教学评价的价值反思[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6.

[2] 金耀基.大学之理念[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140.

[3] 参见周廷勇.高等教育质量观——生成与变迁[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8.185.

[4] 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课题组.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31.

[5] 参见周廷勇.高等教育质量观——生成与变迁[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8.142-171.

[6] 参见陈桂生.教育原理(第二版)[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87-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