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高中教育卷

二、随迁子女在流入地高考的障碍与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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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城乡之间有很大公共事业配置差距,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很不公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行政部门积极推进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高中和参加高考,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

(一)户籍制度改革带来了希望

2016年4月,《人民日报》刊文,全国28省区市已出台户改具体方案。因城乡户籍而存在的教育歧视逐渐将消除。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高中教育和参加高考的热门城市,往往不是限制农村户籍的学生,而是限制非本地户籍的学生,理由是高考名额分配是按照属地分配的。

(二)高校招生名额分配制度在变化

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各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要求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现在,这个时间点已经过去了,官方媒体并没有披露从6个百分点的差距缩小至4个百分点这一目标是否实现了,看来背后的问题可能比较复杂。

高校招生名额分配是个双刃剑,即保障教育质量较高地区的考生有更多升学的机会,又要关注弱势地区的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利。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在精准扶贫政策中,在高校招生名额分配之外,还包含了对中西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招生名额的倾斜。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2%指标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该文件指出,到2020年要使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2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其间相差的15%将按照规划的时间表加以消除,最终实现无差距。如果消除了城乡两种人口的管理模式,那么,教育等公共服务同城对待也就迎刃而解了。

(四)超大城市是难点

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23]其中,超大城市要严格控制人口增长,这对于解决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高中和参加高考增加了难度。然而,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城市分类管理是必要的,通过城市功能调整和产业转移来控制进城务工人数也具有操作性。接下来,消除城市之间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显得尤其必要和迫切。

据统计,目前中国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镇已经有200多个。需要在制度上为这些镇成为新的中小城市提供支撑,加快出台设市标准,推动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合理地设置为城市。要加快拓展特大镇的相关功能,进一步扩大10万人以上特大镇的管理权限,提高公共事业保障水平。

中国这样一个人口数量接近14亿的大国,城市数量只有600多个,而人口不足我国零头的日本,城市数量也有上千个。可见加快培育小城市发展很关键。

(五)高校自主权招生名额向弱势人群倾斜

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到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