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高中教育卷

第一节 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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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等教育结构改革

本书第一章中已经回顾和分析了改革开放初期中等教育结构调整的政策。1978年4月22日,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应该考虑各级各类学校发展的比例,特别是扩大农业中学、各种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比例[1]。由此,中等教育结构改革成为改革开放初期教育改革的重头戏。

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的通知》[2]促进了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普通高中的改革。在后来的发展进程中,有一部分中等专业学校升格为高等专科院校,其余的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主,正式被纳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文件实施10年之后,我国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比例,已超过半数,达到50.3%。从根本上改变了长期以来中等教育结构单一的局面,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基本形成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双轨并行的格局。

1982年8月,教育部将中等专业教育司改为职业技术教育司,负责管理中专、职业学校和农业学校。1983年5月9日,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为我国中等教育结构大规模的调整做好了准备。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发布,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文件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仅需要高级科学技术专家,而且迫切需要千百万受过良好职业技术教育的中、初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工和其他受过良好职业培训的城乡劳动者。没有这样一支劳动技术大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设备就不能成为现实的社会生产力。文件认为,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国整个教育事业最薄弱的环节,职业技术教育局面没有打开的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对就业者的政治、文化、技术缺乏应有的要求,在于历史遗留的鄙薄职业技术教育的陈腐观念的根深蒂固,为此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变这种状况,力争职业技术教育有一个大的发展。

文件要求更新观念,要求树立新的劳动就业观。在改革教育体制的同时改革有关的劳动人事制度,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和持证上岗的制度。“今后各单位招工,必须首先从各种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中优先录取。一切从业人员,首先是专业技术性较强行业的从业人员,都要像汽车司机经过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才许开车那样,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才能走上工作岗位。”这些规定开辟了教育与就业良好对接的全新局面,而且抓住了职业教育得以开展的关键性配套措施。文件还提出,应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力争在五年左右,使大多数地区的各类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相当于普通高中的招生数,形成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