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课程与教学卷

(一)评价政策不断丰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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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评价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宏观指引和价值导向。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课程与教学评价取得进展的突出表现之一,在于一系列有关教育评价政策的颁布与实施,有力地保障了我国课程与教学评价研究的改革与发展。回顾我国教育评价政策发展的基本历程,可以帮助我们从国家政策的宏观层面把握课程教学评价变革的基本方向。

1985年以前,国家有关教育评价工作的指示精神更多地停留在一般性原则的要求层面,还没有很好地从组织、制度等方面加以落实。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评价的研究和实践进入了全面开展阶段。《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虽然其中指的是高等学校,但其精神对各级各类学校也是适用的。

为了加强对教育事业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原国家教委于1986年成立了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相继成立了教育督导机构。1991年4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第15号令,正式颁布了《教育督导暂行规定》。该规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性质、任务、范围、机构、督学、督导、罚则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关于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制度的行政法规性文件。它标志着我国教育督导工作开始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1991年5月,国家教委同时印发了《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和《关于实施〈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试点的意见》两份文件。自此,我国基础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有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和实施指导意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开始规范、有序地开展起来。[29]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文件指出,要“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各地教育部门要把检查评估学校教育质量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要加强督导队伍,完善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学校工作和教育质量的检查和指导”。《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教育评价工作的地位。1994年7月,《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和教育方针,研究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质量标准,建立和完善教育监测评估和督导制度,使受教育者的素质有明显提高,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1999年1月,教育部颁布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该文件指出:“实施‘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和民族创新能力。改革课程体系和评价制度,2000年初步形成现代化基础教育课程框架和课程标准,改革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推行新的评价制度,开展教师培训,启动新课程的实验。”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变‘一次考试定终身’的状况”,“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赋予了素质教育以时代特征和新的内涵,并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新人提出了一系列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随着《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施行,教学评价研究逐步形成体系化,并且研究视域转向了如何提升素质教育的质量方面,而不再囿于考试评价的狭窄视域,评价的价值观及方式、方法都有新的突破。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于建立并进一步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和招生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选拔制度。探索科学的评价办法,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小学成绩评定应实行等级制;中学部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重视实验操作能力考查。学校和教师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结果公开排队。”

2001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该文件在评价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强**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周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的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课程不断革新的机制。”

2002年12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专门讨论了改革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问题。该文件明确了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评价体系、建立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体系的具体内容。在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中,文件明确学生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其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各学科课程标准已经列出本学科学习的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并对评价方式提出了建议。在学生评价的措施与方法方面,文件强**师要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个学生的优点、潜能、不足及发展的需要,要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而考试则是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每学期、学年结束时,学校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的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各学科的学业状况和教师的评语。在以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评价体系中,评价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了解和尊重学生、教学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交流与反思;评价的措施与方法主要是以教师自评为主,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同时,该文件还进一步明确了建立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相关内容、措施与方法。

2004年2月,教育部制定了《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04年3月获国务院正式批转,并发布了《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加快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小学升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积极探索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改革;结合新课程的全面推进,深化高考内容改革;推进高考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以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学校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社会有效监督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

2004年秋季,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拉开帷幕,至2012年秋季,全国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这次新课程改革持续至今,涉及教学目标、学习方式、师生关系、评价方式等多方面的改革。其中,在评价方面,新课程改革建议多元主体参与评价,提倡使用档案袋等质性评价以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水平,让评价发挥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注重多元评价主体的参与,提倡过程性、发展性评价理念等,直接影响了课程与教学评价的相关研究。2014年3月,《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指出:“加强考试招生和评价的育人导向。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注重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加强发展性评价,发挥评价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各地要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完善科学多元的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

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中高考改革也全面推进。在中考改革方面,2005年,中考改革试验点在2004年17个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扩展为550个。2005年1月,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在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生的地区,继续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2008年,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中考改革工作也基本完成实验阶段的任务,进入全面推广阶段。2008年4月,《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出台,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中考制度改革。该文件指出:“要在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普通高中招生等方面明确改革政策,积极推进制度和机制建设。”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这也是我国恢复高考以来进行的一次最全面和系统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6年9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在国家政策文件的宏观指引下,各地纷纷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中考改革方案的探索与研制。21世纪以来,我国中考改革的进程反映了评价领域的发展趋势:在评价目的方面,兼顾选拔与发展;在评价内容方面,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兼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评价主体方面,兼顾学生、教师与家长,力求多元;在评价方式方面,突破纸笔测试的局限,强调多样化;在评价标准与结果方面,注重差异与分层,尝试等级制;在普通高中招生方面,打破单一分数限制,综合评价,多元录取。[30]

在高考改革方面,2012年的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这一政策的指引下,教育部启动新一轮高考改革。2013年1月,《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提出:研究制定高考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指出,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四项原则,即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该文件还指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2014年,上海、浙江作为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并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2018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个地区也开展高考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相关规划,到2020年,新的高考改革制度将全面实行。这一阶段的高考制度改革强化了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增强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聚焦公平与卓越,强调内涵发展。[31]

课程标准是检查教学质量的直接尺度,也是课程与教学评价工作的指导性文本。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自2004年开始使用,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检验,取得了很大成绩,也反映出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为了积极响应和主动落实新时期党和国家提出的关于教育改革的目标要求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2014年,延续了十年的高中课程标准启动修订。2014年12月,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工作启动会上指出,教材编写、教学评估、考试命题都应当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并且是“唯一标准”,不能再另立标准。2017年3月,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审议会上发表讲话《发挥课程标准统领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明确了课程标准修订的思路。此次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在提炼学科核心素养、研制学业质量标准、深化和促进高考改革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其中,2017年年底公布的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中首次增加“学业质量”部分,研制了学业质量标准,把学业质量划分为不同水平,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把握教学要求,因材施教,也为考试评价提供了依据。随着新一轮高中课程标准的修订,课程与教学评价研究也会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可见,改革开放以来,一系列评价政策不断完善,既为不同时期课程与教学评价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保障了课程与教学评价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对我国课程与教学评价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发挥了实质性推动作用。总体来看,以上政策文件的出台反映了我国课程与教学评价总的发展趋势,即评价观念上越来越注重评价以促进发展为目的,评价内容越来越全面,评价主体、方式、手段越来越多元。评价政策的改革与完善为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有效推进保驾护航,在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内涵发展与质量提升,不断深化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