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民办教育卷

一、资金来源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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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现有民办中小学的资金来源仍比较单一,学校发展受办学资金制约的状况较为突出。根据分类管理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为非营利性学校,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分类登记,这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扶持民办小学、初中、非营利性高中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捐赠;同时促使营利性民办高中利用自身特点多途径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民办中小学经费来源结构将趋于多元化。

(一)政府投入与扶持进一步落实到位

随着我国教育经费持续增加,以及民办教育逐步走向正规化,各地政府逐步增加奖励或直接加大对民办中小学的资金投入。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各级政府履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职责,探索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民办中小学的扶持力度。比如,近年来很多地方通过专项资金等方式扶持本地区民办中小学发展。2013年合肥市投入专项资金3600万元扶持民办学校发展,2400万元用于奖励在招生、就业(毕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民办学校,1200万元用于校舍安全工程补贴。在2400万元奖励中,800万元为民办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来推进民办基础教育(含小学、初中、高中)的发展;1600万元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发展专项奖,用来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整体办学实力,并对达到一定办学规模的民办职业学校给予奖补。[21]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政府补贴制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和程序,设立地方民办教育发展基金,明确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按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确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等。随着分类管理深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扶持制度体系将进一步优化,为政府投入与扶持进入清理制度障碍,这无疑将进一步提高政府投入在民办中小学经费来源中的比例。

(二)从单一投资到吸引社会捐赠

与国际上私立学校多方筹资的经费来源结构相比,我国民办中小学所能获得的社会资金支持较少。我国也不乏“捐资办学”实例,但主要是社会人士或企业捐助贫困地区学校,以改善学校硬件办学条件为目的。此外,由于我国捐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捐资人对民办中小学的信任度较低,限制了民办中小学对社会捐赠的吸引力。

因此,吸引社会各界人士资助,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成为近年来各地民办基础教育领域筹资的发展趋势。同时,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政策对民办中小学筹资具有利好效用:强化对民办学校财务的监管,优化了民办学校捐赠环境,有利于降低潜在人士和组织向非营利性民办小学、中学捐赠的顾虑;承认营利性民办高中的合法性,有利于提高收益性投资进入的积极性。此外,各地主管部门与民办学校也积极行动起来,提高民办学校吸引社会捐赠的能力。可以预见,社会捐赠将成为民办中小学筹集办学经费的一个重要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