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率,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制定幼儿园建设布点布局和发展规划,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基本确立了以普惠性公办园为主体、多种形式并举的发展路径。
第一,将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与发展作为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的核心举措。乡镇中心园属于公办幼儿园,是农村学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主要场所和农村学前教育的骨干力量,其质量与水平关系到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全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中再次提出“继续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辐射指导作用,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进行改建”。为贯彻落实上述政策,各地纷纷重点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如《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推动农村地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完善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实现每个乡镇拥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辐射带动村办园发展。《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提出“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
第二,利用农村闲置校舍和其他公共资源改建幼儿园。《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在做好规划、促进农村幼儿园合理布点布局的基础上,在确实需要设立幼儿园的地区,按照“集约资源、节约成本”的原则,选择可供利用的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进行改建。要按照地方制定的幼儿园建设标准改建幼儿园,保证园舍的安全,配备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
第三,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对于在人口、交通、经济等因素影响下不具备独立或联合举办幼儿园的条件、尚无幼儿园且有建园需求、服务半径内适龄幼儿较多的中西部和东部困难地区,中央支持其利用当地公办农村小学或教学点现有富余校舍资源,增设附属幼儿园,进行功能改造,配备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满足基本办园需要。
第四,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为探索适合农村偏远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牧区等农村地区,有效增加幼儿接受基本学前教育机会的新模式,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各地要合理设置巡回支教点。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利用闲置校舍、农家书屋、村党支部活动室等公共资源作为巡回支教点,对偏远地区适龄儿童和家长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巡回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