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费投入方面,中央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目的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并完善职业教育生均经费保障制度。《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要求省级政府制定和实施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政策。教育部、财政部在近年印发的文件中再三要求各地建立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指出:“到‘十一五’末,保证示范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2011年《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把这一要求扩展至所有高等职业学校,即“高等职业学校逐步实现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按编制足额拨付经费”。
2014年6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要求,2015年年底前,各地依法出台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2014年,《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发布,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机制,在全国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综合定额标准或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并逐步形成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这一文件的出台使我国高职院校办学经费首次有了国家制度保障。2014年,中央财政下拨奖补资金64亿元,以激励各地实施这一拨款制度。截至2014年5月,全国有15个省级行政区出台了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20个省级行政区出台了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但部分地区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还未建立制度保障体系。[2]
根据2016年的统计数据,各省级行政单位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如表4-6所示(不含港澳台)。
表4-6 2016年各省级行政单位公办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区间分布情况
根据各高职院校上报的质量年报,2016年,有14个省级行政单位的生均财政拨款中位数超过了12000元,但还有18个省级行政单位低于12000元。各地的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差异悬殊,中位数最高的为北京市(48888元),最低的是河北省(8900元),前者约为后者的5.5倍。
与此同时,中等职业教育的生均拨款制度政策也有进展。2015《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下发,从责任划分来看,地方是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各地建立完善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在经费投入上,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健全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多元投入机制。该文件制定的目标为:到2016年底,各地应当建立完善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不断提高生均拨款水平,逐步建立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基本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中职教育多元经费投入体系,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支持的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从政策施行的范围来看,各地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力求覆盖全部公办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职业学院附属中专班。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成本差异、财力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