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网络舆情发展报告2017

四、舆情应对建议

字体:16+-

(一)政府应加强执法监管,增强社会公信力

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在立法上并不缺位。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难以达到立法初衷。从这个意义上说,必须通过梳理和总结案例,在举证查证、快速反馈等方面探讨可行性措施并广而告之,拿出更权威的法律解释、更有效的执法示范,让法律的“牙齿”更锋利。同时,政府应加强投入,通过技防监控确保监控探头全覆盖,实现园内无死角。此外,有一些谣言涉及了军队。军队是国防力量的组成,是国家繁荣富强的保证。军人的名誉是不容玷污的,因为军队的形象就代表了国家的形象。对于那些编造谣言攻击军队的人,不管是别有用心或是盲从者,都应该严惩不贷。

就近年来的趋势,此类事件的舆情不容乐观。无论是真“虐待”还是假“性侵”,我国都存在着一定的“舆论风险”,这种“舆论风险”会以“素颜现象”为导火索,引发社会上普通人民与监管层面、社会层面、国家层面或多或少的矛盾,成为日后的隐患。对于这种情况,政府应该主动出击,主动去排查不合格的幼儿园,稳定社会情绪,才能得到公众的信赖。

(二)园方应完善用人管理,建立儿童权益保护机构

园方对于幼师的招聘是否走正规化流程,关系到幼师的师德问题。这一方面看似容易,实则在这些大城市是十分困难的。首先,大城市的优秀人才储备,不足以支撑一个十分完善的幼教系统。其次,幼儿园的资金,不足以招聘从较好院校毕业的高水平幼师。因此我们常常会看到,虐童的主角常常是没有资历的,或是受教育水平低的人员。而教育部对于幼儿教育关注度也是不如中小学教育的,这就造成了一个灰色地带。监管力薄弱以及不及时,造成了幼儿园发展的不正常化。专家建议,一方面,应加大教师培训和培养,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建立师德师风监督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幼儿园应设立儿童权益保护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保护和安全工作,建立儿童保护跨部门工作机制,组织公检法、教育、卫生、医疗、团委等相关部门和社工、法律援助律师、心理咨询人员等专业人员成立个案协调小组,为儿童和家长提供多方面服务,同时引导家长理性表达、依法维权。

(三)家长应正视“性”教育,引导幼儿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家长要进一步加强对孩子的保护意识,适时教给孩子一些浅显的性教育知识以及保护自身的办法,从而在可能发生危险时,以确保孩子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免受侵害。性教育应成为家庭教育的必要环节,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逐渐对性实现生理、心理以及社会上的认识,从而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除此之外,家长还要建立与孩子之间的信任桥梁,以使孩子放心将所经历的事件告知家长。

(四)公众应理性参与讨论,避免被情绪化感染

有学者指出,回顾事件整体,我们更应该聚焦家长接受采访时对事件的还原描述、记者与警方的调查、其过往的判决记录等事实判断,而不是基于网友带有情感色彩的价值判断(如“鄙视这家公司所有股东”“这是一家没有良心的公司”)。此次事件中,无论是在微博、百度贴吧,还是在知乎,多数网友公然表示对国家政府、政策、监管、社会风气甚至是军人的不满、失望、鄙夷的嘲讽者比比皆是,更有人提出“移民”的口号,来发泄情绪。政府部门虽然积极介入调查,却还是在舆论上被“打了一棒子”。不得不承认,公众的情绪化表现在一定程度上非但不能推动事件真相的水落石出,而且还起到了错误的推波助澜作用。因此,公众在面对类似事件时,应避免被情绪化感染,而应该在证据、细节等方面提出有说服力的质疑,从而促使有关部门及媒体回答公众所关心的问题。

(五)媒体应净化舆论生态,关注事件本身

提升舆情应对和指导能力应从应对力、行动力、修复力三个维度展开。在真相和谣言、理性与愤怒的复杂交织之中,在涉事方闭口不言的情况下,作为媒体,首先应始终与公众情绪保持必要的理性距离,不预设立场,避免“有罪推定”,不掺杂个人好恶,涉及儿童的问题最容易激起社会愤怒,主流媒体在报道时要掌握好时度效。其次,媒体报道的目的是引起公众关注,促进问题最终解决,但舆论失控不是目的,重要的还是关注事件本身。调查手段要丰富,调查角度要多元。“尽可能不露声色地写作”,以最大限度还原事实真相。同时,媒体还应在舆论“风口”上把好“方向盘”,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真实信息,搭建辟谣平台,实施专业科普,及时辟谣与公开监控视频,及时打破谣言稳定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