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所在的地方是巴勒斯坦地区。在居鲁士和冈比西斯统治时期,这个地区与叙利亚一起属于波斯帝国的河外省。因为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原来属于新巴比伦王国,所以当波斯人征服新巴比伦王国时,他们也就自然地归属于波斯帝国了。
据波斯人的资料和犹太人的《圣经》的资料,犹太人在波斯帝国统治之下似乎占有特殊的地位。这种特殊地位首先表现在居鲁士对待被新巴比伦王国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俘虏到巴比伦尼亚的犹太人的态度上。新巴比伦王国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曾经两次攻占耶路撒冷,毁坏犹太人的神殿,劫掠神殿中的财物,屠杀犹太人把许多犹太人掳掠到巴比伦尼亚,这就是犹太历史上有名的“巴比伦之囚”:
……迦勒底人的王来攻击他们,在他们圣殿里用刀杀了他们的壮丁,不怜悯他们的少男处女,老人白叟……迦勒底王将神殿里的大小器皿与耶和华殿里的财宝,并王和众首领的财宝,都带到巴比伦去了。迦勒底人焚烧神的殿,拆毁耶路撒冷的城墙。用火烧了城里的宫殿,毁坏了城里宝贵的器皿。凡脱离刀剑的,迦勒底王都掳到巴比伦去,作他和他子孙的仆婢,直到波斯国兴起来。[1]
因此,犹太人和新巴比伦王国的矛盾非常尖锐。波斯人在进攻巴比伦时利用了这种矛盾,因此很容易就攻陷了固若金汤的巴比伦城。在征服巴比伦尼亚后不久,居鲁士就宣布将新巴比伦王国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俘虏到巴比伦尼亚的数万犹太人放回耶路撒冷。据《圣经》的资料,从巴比伦尼亚返回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人,此外还有他们的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人,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人。[2]
其次,允许犹太人重建自己的神殿。耶路撒冷的神殿是在新巴比伦王国的尼布甲尼撒二世时期摧毁的。在占领了巴比伦尼亚后,大概是为了争取犹太人的支持,所以居鲁士让他们回到耶路撒冷去,并让他们修复被破坏的城墙和神庙,允许他们在耶路撒冷重建自己的圣殿。这得到犹太人的欢迎。关于这件事,在古犹太语的铭文、圣经和波斯的铭文中都有记载。
古犹太语铭文说:
在波斯国王居鲁士统治第一年(按:指居鲁士在巴比伦统治的第一年,公元前538年)为执行由耶勒米亚口授的耶和华的话,耶和华鼓舞了波斯国王的精神,他命令在自己整个王国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告知如下事情:“波斯国王居鲁士如是说:天神耶和华把地上的整个王国交付于我,并且,他责成我给他在耶路撒冷,即在犹太建造一座神庙。你们中,即所有他的人民中的人希望,愿他的神与他同在,希望他前往耶路撒冷,即犹太,希望改建在耶路撒冷的以色列的神耶和华的神庙,愿所有被召回来的留下住在一起的人用白银、黄金、各种器皿以及牲畜,连同给在耶路撒冷神庙的捐助一起帮助他。”
该命令的阿拉美亚文译文是:
当时大流士发出命令,并寻找珍藏于巴比伦的档案中的宝贝,在米底的王宫所在地爱克巴塔那找到一块铅版,上面写有如下有纪念意义的记载:“在居鲁士统治的第一年,国王居鲁士发布了有关在耶路撒冷的神庙的敕令:愿这座神庙建在能带来牺牲的地方,其基座应当是牢固的,高度是六十肘,宽度是六十肘,用三排粗石和一排新木——在所有这些方面的花费都经由王室支付。还有纳弗霍多洛索尔(按:指尼布甲尼撒二世)从耶路撒冷神庙中带走并运往巴比伦去的神庙的黄金和白银器皿,望能送回耶路撒冷,并希望能将它们放置在神庙中原来的地方。”
圣经的资料说:
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华为要应验借耶利米口所说的话,就激动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诏通告全国说:“波斯王如此说:耶和华天上的神,已将天下万国赐给我,又嘱咐我在犹大的耶路撒冷,为他建造殿宇。在你们中间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犹大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重建耶和华以色列神的殿(只有他是神),愿神与这人同在。凡剩下的人,无论寄居何处,那地的人要用金银财物牲畜帮助他;另外也要为耶路撒冷神的殿,甘心献上礼物。”[3]
但是,返回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无论是在修建该城的城墙方面还是在修建神庙方面都遇到了重重困难,因为有人对此表示反对,包括波斯驻当地的地方官,于是,犹太人上书大流士,说明这件事是当年居鲁士时让修建的,于是大流士让人们查阅档案,此事在阿拉美亚语文件中有记载:
当时大流士发出命令,并寻找珍藏于巴比伦的档案中的宝贝,在米底的王宫所在地爱克巴塔那找到一块铅版,上面写有如下有纪念意义的记载:“在居鲁士统治的第一年,国王居鲁士发布了有关在耶路撒冷的神庙的敕令:愿这座神庙建在能带来牺牲的地方,其基础应是牢固的,高度是六十肘,宽度是六十肘,用三排粗石和一排新木——在所有这些方面的花费都将由王室支付。还有纳弗霍多洛索尔(即尼布甲尼撒二世)从耶路撒冷神庙中带走并运往巴比伦去的神庙的黄金和白银器皿,望能将它们放置在神庙中原来的地方。”[4]
这在圣经中也有记载(见《以斯拉记》,第四章—第六章),大流士还指示说:
现在河西的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你们的同党,就是住河西的亚法萨迦人,你们当远离他们。不要拦阻神殿的工作,任凭犹大人的长老,在原处建造神的这殿。我又降旨,吩咐你们向犹大人的长老为建造神的殿当怎样行,就是从河西的款项中急速拨取贡银作他们的经费,免得耽误工作。他们与天上的神献燔祭所需用的公牛犊、公绵羊、绵羊羔,并所用的麦子、盐、酒、油,都要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话,每日供给他们。不得有误;好叫他们献馨香的祭给天上的神,又为王和众王子的寿命祈祷。我再降旨,无论谁更改这个命令,必从他房屋中拆出一根梁来,把他举起,悬在其上,又使他的房屋成为粪堆。若有王和民伸手更改这命令,拆毁这殿,愿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为他名居所的神,将他们灭绝。我大利乌(按:即大流士)降这旨,当速速遵行。[5]
但这件事并未到此为止,因为据圣经的资料,在此以后,在薛西斯统治时期,甚至到阿塔薛西斯时期还在为此纠缠不清。《以斯拉记》说,在阿塔薛西斯时期,国王让以斯拉去处理这件事,并让河西省的官员在经济上给予帮助。[6]在《尼希米记》中也说道,“那些被掳归回剩下的人在犹大省遭大难,受凌辱;并且耶路撒冷的城墙拆毁,城门被火焚烧。”国王让尼西米去解决。[7]
第三,据圣经的资料,一些犹太的上层与波斯上层有非常紧密的联系。例子一,据《以斯帖记》,波斯国王亚哈随鲁(即薛西斯)在登位第三年,大宴波斯和米底的权贵,就是各省的贵胄与首领,席间,国王要向这些权贵显示自己王后的美貌,便让人传王后出来与权贵们相见,这使王后很生气,她就是不出来。于是国王便废掉了她的王后,而选了犹太女子以斯帖为王后。以斯帖的父母已亡,由叔父末底改收养,并收为自己的女儿,末底改也因此成为皇亲国戚,他们都是在新巴比伦王国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时期被俘虏到巴比伦尼亚去的。此事在圣经后典中也曾说过。波斯国王后宫中有非波斯人的妃子和宫女,但是否选立过犹太女子为王后,需要考证。从这个事情可以看出,当时,犹太人的上层很希望和波斯统治者拉近关系。
例子二,犹太的另一个上层人物以斯拉,生活在阿塔薛西斯一世时期的一个犹太教祭司,可以和波斯国王直接交往。[8]
例子三,还有一个人,就是尼希米,在波斯王宫中作国王的酒政,实际上就是侍候国王喝酒的,受到国王的恩宠。[9]所以,那时的犹太人,特别是其上层对波斯帝国是感激不尽的。
但从《圣经》的资料看,似乎波斯人对犹太人的政策也有过反复,而且是大起大落。如《以斯帖记》中说到的反犹诏书和护犹诏书可以为证;另外犹太人修建神殿的工作也遇到许多麻烦。
犹太人也曾作为军事殖民者被派到埃及去,驻守在埃及南方的埃烈芳提那,在那里分到份地。现有若干犹太军事殖民者的书信和私人契约保存下来。例如,据AP 10:
阿塔薛西斯统治第九年,基什利月第七日,即埃及的托特月第四日,埃烈芳提那要塞的妇女麦苏拉赫之女伊耶荷亨对埃烈芳提那要塞的犹太人扎库尔之子麦苏拉姆说了如下一些话:你给了我一笔计利息的货币贷款,按国王的衡制为4西克勒。我应付(利息)每月每西克勒为2哈努努,即每个月(共)8哈努努。如果利息同本金累计,利息会增加利息(即利滚利),其余依此类推。如果第二年开始了,而我(还)未付给你写在这个文件中的白银及利息,那么,你,麦苏拉姆,以及你的孩子有权夺去你们在我这里所能找到的我的财产——砖房、白银或黄金、铜或铁、奴隶和女奴、大麦、波尔巴小麦或你们在我这里能找到的其他食品,直至我完全付给你白银及利息为止。而当此文件还在你那里时,我无权对你说下面这样的话:“白银及利息我已付给你了。”当这个文件还在你手里时,我也无权在长官和法官面前控告你说:“你夺走了我的财产。如果我死了,我的孩子应付给你这些白银和利息。你,麦苏拉姆,有权夺取你找到的任何食品或财产,直到完全付清你的白银和利息为止。而当文件还在你手里时,他们将无权在长官和法官面前控告你。并且,如果他们去到法庭,在文件还在你手里时,他们将不可能赢得审判。”安那尼亚之子哈坦按伊耶荷亨口授写了这个文书。证人(四个人的签名)。[10]
[1] 《旧约·以斯拉记》,36:17-20。
[2] 见《旧约·以斯拉记》,2:64—65;在《尼希米记》第七章中记载为歌唱男女二百四十五人。
[3] 《以斯拉记》,2:1—4。《历代志》的最后也说到了这件事。
[4] 见《古代东方史文选》,Ⅱ,第23页。
[5] 见《以斯拉记》,6:第6—12页。
[6] 见该书第七章。
[7] 见该书第一—二章。
[8] 见《以斯拉记》,第七章。
[9] 见《尼希米记》。
[10] 见《古代东方史文选》,Ⅱ,第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