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资源获取的途径
获取创业资源的途径分为市场途径和非市场途径两大类。当创业所需要的资源有活跃的市场,或者有类似的可比资源进行交易时,可以采用市场交易的途径;其他情况下则可以采用非市场交易的途径。
1.通过市场交易途径获取资源
通过市场途径获取资源的方式包括购买和联盟。
购买是指利用财务资源通过市场购入的方式获取外部资源。主要包括购买厂房、设备等物质资源,购买专利和技术,聘请有经验的员工及通过外部融资获取资金等。需要注意的是,诸如知识,尤其是隐性知识等资源虽然可能会附着在非知识资源之上,通过购买物质资源(如机器设备等)得到,但很难通过市场直接购买,因此,需要新创企业通过非市场途径去开发或积累。
联盟是指通过联合其他组织,对一些难以或无法自己开发的资源实行共同开发。这种方式不仅可汲取显性知识资源,还可汲取隐性知识资源。但联盟的前提是联盟双方的资源和能力互补且有共同的利益,而且能够对资源的价值及其使用达成共识。
2.通过非市场途径获取资源
非市场途径获取资源的方式主要有资源吸引和资源积累等。
资源吸引指发挥无形资源的杠杆作用,利用新创企业的商业计划、通过对创业前景的描述、利用创业团队的声誉来获得或吸引物质资源(厂房、设备)、技术资源(专利、技术)、资金和人力资源(有经验的员工)。
资源积累指利用现有资源在企业内部通过培育形成所需的资源。主要包括自建企业的厂房、设备,在企业内部开发新技术,通过培训来增加员工的技能和知识,通过企业自我积累获取资金等方式。
通过市场途径还是非市场途径取得资源,主要依赖于资源在市场的可用性和成本等因素。若证明快速进入市场能够带来成本优势,则外部购买可能就是获取的最佳方式。获取资源贯穿创业的全过程,在创业的初始阶段,它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对于多数新创企业来说,由于初始资源禀赋的不完整性,创业者需要取得资源供应商的信任来获取资源。但无论如何,采用多种途径同时获取不同资源总是正确的选择。根据Laurence Capron & Will Mitchell(2010)的研究结果,与采用单一途径的企业相比,通过多种方式获取资源的企业更有优势:它们在未来5年内继续经营的概率比那些主要依赖联盟的企业高46%,比专注于并购的企业高26%,比坚持内部研发的企业高12%。
(二)创业资源获取的技能
为了及时足额并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创业所需要的资源,创业者需要掌握一定的创业资源获取技巧。
1.充分重视人力资源的获取
人力资本在创业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要求创业者必须充分重视人力资源的获取。创业者一方面应努力增强自身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应充分重视创业团队的建设。一支知己知彼、才华各异、能力互补、目标一致和彼此信任的团队是创业资源中最为重要的资源,也是创业成功必不可少的保证。
2.以能用和够用为原则
不是所有的宝贝都是企业的资源,创业者在筹集资源时应坚持能用的原则,只有满足自己需求的,自己可以支配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的资源,才是需要筹集的资源。
另外,资源的使用是有代价的,因此,在筹集创业资源时应该本着够用的原则,而不是多多益善。一方面资源的有限性使创业者难以筹集过多的资源;另一方面,当使用资源的收益不能弥补其成本时,资源的使用并不能给企业带来效益。
3.尽可能筹集多用途资源和杠杆资源
资源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其用途的不同,有的资源可能在不同场合具有不同的用途,筹集具有多种用途的资源可以帮助创业者应付创业过程中出现的意外;在知识社会,具有独特创造性的知识是现代社会的高杠杆资源[2],对于杠杆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助于创业者取得一定的杠杆收益,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扩展阅读
起步项目依赖的技术
创业需要技术,特别是需要能够支持起步项目的技术。常见的技术来源有:
1.技术持有者自己创业。在高技术领域,最常见的是技术持有者自己创业。这是高技术创业中“技术获取”的典型范式。例如,美国的戴尔电脑公司、王安电脑公司,中国的联想集团、方正集团、清华同方威视等,都是技术持有者自己创业的典例。一般情况下,技术持有者自己创业具有较高的成功率,特别是有较高的技术成功概率。但一般而论,由于技术专家并不一定具有经营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技术持有者自己创业通常需要一个囊括各类管理人才的创业团队的帮助。
2.吸引技术持有者加入创业团队。在不少情况下,创业者并不掌握创业所需的专门技术。这时,他就需要吸引技术持有者加入自己的创业团队。作为近年学生创业典范的视美乐公司即是一例。王科是有经营头脑和管理才能的高智商才子,有着强烈的创业意识,但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技术。当他意识到邱虹云研发并持有的技术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时,即邀请邱虹云加入创业团队,随后又邀请其他志同道合者(如MBA徐中)加盟。邱虹云和其他成员的加盟,无疑是视美乐得以起步的重要因素。
3.挖掘失效专利技术内在的商业价值。在不少国家,常常会有一些技术失去专利制度的法定保护。在我国,专利失效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从1985年《专利法》实施以来,全国的失效专利累计已达40万件。这大致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由于专利权限届满而自然终止的;第二种情况是提前失效的,如专利申请人没有按规定缴纳专利维持费;第三种情况是因为有人对某项专利授权提出疑义,该专利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失效,进而被专利管理机关宣布撤销专利授权。失效专利虽然失去了专利制度保护,但其中相当一部分并没有失去市场价值。其中第二种情况下的失效专利所占比例最大,更具有可挖掘的价值,并且利用这些技术无须向任何人支付费用。由此看来,创业者也可以从失效专利中寻找具有商业价值,适用于起步项目的技术。
4.购买他人技术。这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购买他人的“成熟技术”。在高科技创业中,采用的技术越成熟,则创业成功的概率越大。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些军工企业解密成熟军用技术,迅速开拓民品生产新业务、占领新市场,这对创业者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当然,购买他人的成熟技术,需要进行深入、详尽的技术甄别,进行技术的市场寿命分析,防止购买落后技术,进入一个十分拥挤的产品市场。
第二种情况是购买他人的“前景性技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购买他人的前景性技术,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开发,使其达到可以商业化的程度,进而推出市场需要的产品也是创业的可行之路。当然,购买他人的前景性技术,要求创业者具有优异的技术辨识能力,能够把握新技术的发展方向和市场前景,且能够进行后续的研究开发。典型的是,不少企业从高校院所购买技术,目的是拓展新业务、新事业,他们得到的往往就是前景性技术。通过企业进一步的研究开发,一些企业即时推出了极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正是基于这类典例的示范作用,目前已有一些创业者或新创企业进入了购买他人前景性技术进而创业的行列。
第三种情况是同时购买技术和技术支持者。这是购买他人技术,进而创业的最佳路径,因为技术最终是靠人来掌握的。购买技术的同时,购买掌握技术的人,自然有助于创业者迅速消化、理解、学习、导入、完善、使用、提升所购买的技术。典型的是,我国台湾地区的工业研究院,往往就是这样输出自己的技术成果和技术人员,以推动当地的高技术创业。一般是某个企业欲发展新业务时,或者是某个创业者欲创办新企业时,只要对方给研究院一定补偿,在科技人员自愿成为创业团队成员的前提下,该研究院即可以同时向外“出售”技术成果和技术人员。
5.委托或与他人共同开发创业所需技术。创业者也可以自己出资,委托或与他人共同开发创业所需的技术。委托或合作对象一般为有研究开发实力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典型的是,1999年“最具成长性”的新创企业北京恒基伟业公司,当年的“商务通”创业案例,就是自己出资,由香港一家设计公司代为设计产品。其后,恒基伟业又借助OEM(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er,贴牌生产)方式请有关制造企业“代工”,进而在PDA(PersonalDigitalAssistant,掌上电脑)市场中取得了辉煌业绩。当然,采用这种技术获取方式,一是要求创业者本身具有相当的资金实力;二是要求市场机会及市场竞争态势允许创业者推迟进入市场。
选编自雷家骕、王兆华编著:《高技术创业管理》(第2版),93~95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