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民营电影发展态势研究

四、民营电影公司遭遇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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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看到,在中国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极力整合扩张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急迫的问题和有可能遭遇到的隐患。市场空间的狭小、局促恐怕是民营公司普遍感受到的燃眉之急。华谊、博纳等民营电影公司急于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寻求多种经营,一方面是出于分担投资风险的考量;另一方面,也不无对“一顿饭吃不饱”的担忧。一个公认的事实是,由于产业链的短小,国产电影的营业收入目前大多依靠影院票房的单一环节,而近些年来,随着海外市场的萎缩,票房收入也基本上只能依靠国内市场这一块。比如,华谊出品的影片《集结号》、《非诚勿扰》、《唐山大地震》、《一九四二》、《私人订制》,在海外市场的收益均未见乐观。而盗版的猖獗,让这些影片基本上丧失了影院之后的市场——这一在国外极为重要的财源。市场盈利空间的缩小,必然影响到资金的回笼和周转,进而导致民营公司或多或少地存在某种生存危机。于是,民营公司不得不寻求在经营上多面撒网。再看博纳影业,虽然在发行上有向海外拓展的计划,且已付诸行动,但在好莱坞一统全球的既有格局下,以中国出品电影的现有水准,此举短期内或许只是徒具象征意义而已。能否行之有效,谁的心里也没有底。总之,这些举措看似与国际接轨,实际上有可能还是期望大于实效。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此不妨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殊不知,国外一些参与电影投资的巨鳄,虽也是综合性的航母企业,但是却各有一项赖以发家的专长领域,比如索尼的电子、数码产品,新闻集团的传媒业,迪士尼的动漫制作以及派拉蒙的电影等。具体到电影业,其实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电影的经营者们在面对其他电影销售渠道带来的竞争压力时,也曾以集中、垂直整合和多种经营的策略开展业务;但是当他们发现此项举措并没有起到提高市场份额和增加利润的作用后,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许多电影经营者们便开始缩小自己的势力范围,成为单一且专业的电影营销商。[1]有些学者也给民营电影公司提出“大而全,不如专而精”的发展方案。[2]但是,中国民营企业现在面临的问题还是尽量用多种经营来规避投资风险,以获得更大的利益。这个业态整合的过程是此阶段民营电影公司必须施行的方案。而且中国的电影分级制度还没有建构完成,也即整个中国电影市场还没有形成完备、明细的体系结构,中国的电影观众对于电影也没有形成依赖性的习惯,所以目前如美国那样能做到专业化的电影服务似乎还望尘莫及。反观我们的民营公司,他们目前做到的只是“多而全”,而不是“大而全”,更谈不上“强而全”。这种整合作为一时的权宜之计尚可,若想保证长治久安恐怕还远远不够。因此,正如老话所言,“一招鲜,吃遍天”。民营电影公司若要真正“长大成人”,恐怕还是要先立足于某一擅长的领域,再以此为大本营,进行所谓跨界经营。

与此同时,政策的不稳定性,也对民营电影公司未来的发展构成了隐患。其中,有两个因素不得不提:一个是国家在未来如何处理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第二个就是在下一步如何实施进口大片的引进策略。第一个因素不为电影业所独有,而是普遍存在于当前中国的诸多行业之中。关于“国进民退”的讨论,正与此有关。只不过由于电影目前仍然属于一种为意识形态所倚重的大众媒介,其所有权的归属,与其说是简单的经济问题,毋宁说是一个复杂的政治问题。因此,保持国有经济在电影产业中一定的占有率和控制力,必然是相当一段时期内不会改变的基本政策。政策不松动,也成为民营电影公司发展的掣肘力量。余下的问题是,国有电影企业随着政策的变化,是挤压民营电影的市场空间,还是“让利于民”甚至“还利于民”。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对民营电影公司来说不啻是一个“生存还是死亡”的问题。另外一个因素则关涉到对进口影片的引进。2012年,中美双方就解决WTO电影相关问题的谅解备忘录达成协议,中国确定将每年引进20部进口大片的限额提升到34部。从长远来看,甚至由中方控制这些影片的发行权的“特权”也许也将不复存在。这果真成为现实的话,那么,民营电影公司的市场空间必将进一步受到挤压。民营电影公司将如何应对,政府又有何扶植和保护对策,这些都将成为决定民营电影公司生存走向的重大变数。如果说国营电影企业的存在对民营电影公司构成了“内忧”的话,那么,外片的进一步引入,无疑是民营电影公司的一个更难以对付的“外患”。

从根本上解决民营电影公司目前所遇到的问题,虽然非朝夕之功,但也不是一筹莫展。从民营电影公司的角度来说,充分理解现行的国家文化、电影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管理、合理经营,立足于自身的优势领域,有限度地跨界发展,无疑是可行的、合理的。同时,电影的发展壮大,也需要相关政策的进一步扶持。以美国电影为例,好莱坞巨头从不会放弃利用自身的经济影响力对国会和联邦政府进行游说,以便使后者做出有利于己的政策;而美国政府更会在民意的监督下,在实施外交活动时优先将与电影业有关的议案提出。另外,美国一直以来通过立法、行政及工会组织等力量对知识产权和行业利益进行有力的保护。中国电影需要做的是:进一步建立更趋完善的市场机制,让各种所有制成分的电影企业可以进行公平竞争;政府逐步由这场竞争的参与者渐次向监督者转变,只做裁判,不做运动员;制定合乎国际惯例的国产电影保护政策;推动其他优势行业特别是金融业向影视业注资;加强打击盗版的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的司法诉讼机制。另外,也可以推动民营电影行业产生有力的工会组织。这个组织在内可以保护个体的权益,从而规范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在外可以维护整个行业的整体利益,增加民族电影业的谈判能力。还可以尝试在审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对审查通过后的影片进一步分级,以保证更多无关意识形态的电影上映,将更多的观众吸引进影院。在此不妨反躬自身、以史为鉴:以中国电影百年的历史来看,举凡民族电影产业相对繁荣昌盛、电影佳作和电影大师层出不穷的时代(比如20世纪二三十年代及40年代末的上海、七八十年代的香港)必定是民营电影公司最为舒展的时代;反之,若一味“国进民退”,则后果必是生态遭到破坏,不仅损失的是民营电影产业,更是中国电影的创造力。总而言之,只有民营电影公司繁荣起来,中国的电影业才可能拥有更加多元的格局和形态;只有民营电影业蓬勃发展起来,才可能带动整个产业链进行升级,中国电影才有可能迎来期待已久的辉煌。

[1] 参见[美]巴里·利特曼:《大电影产业》,尹鸿、刘宏宇、肖洁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5页。

[2] 刘卫星、丁一岚:《电影产业化进程中的民营企业(下)》,《当代电影》200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