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理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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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问题

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是造成湖南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一些地区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重开发轻保护,重建设轻维护,对资源采取掠夺式、粗放型开发利用,超过了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一些部门和单位监管薄弱,执法不严,管理不力,致使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现象屡禁不止,加剧了生态环境的退化。由于过去长期重建设轻保护以及自然条件复杂、不利因素多、治理难度大等客观原因,湖南省自然生态环境仍很脆弱,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水土流失仍很普遍。湖南目前水土流失面积4.7×104km2,土壤年侵蚀量1.7×108t。近年展开全面治理行动,但大规模的产业活动仍导致一些新的水土流失,流失面积呈增加的趋势。

第二,森林生态功能退化。2012年,湖南有林地1029.58×104hm2,但阔叶林少,针叶林多;防护林少,用材林多;成熟林少,中幼林多;混交林少,纯林多;这一现状导致森林生态功能退化。

第三,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全省800多种野生动物有59种濒临灭绝,5000多种高等植物中有88种已极为稀少。华南虎和金钱豹如今难觅踪迹,野生鱼类、鸟类资源也明显减少。

第四,洞庭湖生态恶化。由于长江中上游水土流失严重,“四水”和长江“三口”泥沙淤积和洲滩围垦,洞庭湖湿地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每年沉淤在洞庭湖的泥沙多达1.34×108m3,湖床平均每年要淤高4cm左右。

第五,土地质量下降。因水土流失,全省有100多万公顷的一级耕地降为二、三级耕地,28%的耕地土壤有机质下降,有34.5×104hm2的山地沦为石裸地,80多万公顷水田潜育化或次生潜育化。

第六,农业环境污染加剧。全省因盲目使用农药、化肥及工业“三废”排放已污染土地528×104hm2,“四水”70%以上的河段不符合渔业水质标准。

第七,自然灾害频繁。湖南水旱频繁,而且灾害损失日趋严重,山丘区旱灾由过去的1.28年发生一次提高到1.1年发生一次,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机率也明显增加。

生态环境的恶化,给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明显损害,如果任其发展,必将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表7.3)。

表7.3 湖南流域综合治理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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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框架

进入21世纪以来,湖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建设成就,但自身产业结构、空间布局、成长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仍旧存在,可持续发展面临着诸多障碍。湖南的工业化水平、城市化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水平都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2年湖南产业结构比重为13.6∶47.4∶39.0,第一产业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6个百分点。湖南大企业、支柱产业仍显不足,产业链短,深加工程度低,高附加值产品少。湖南现有大型企业56家,仅有华菱钢铁等6家企业入围“2009年度中国企业500强”。总体来看,湖南产业资源能源消耗高,工业“三废”排放多,生态环境破坏大,投入产出效益差。长株潭地区的大气污染和酸雨危害、湘江的重金属污染和洞庭湖的水体破坏,省内大量耕地被侵占,都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限制性因素。

“十二五”是湖南加速发展、产业转型、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的关键时期。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推进,湖南的资源、环境、生态都面临着沉重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湖南必须摒弃现有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传统发展方式,由资源掠夺型、环境破坏型的无序开发上升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持续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湖南突破资源环境瓶颈的关键举措,是湖南提升综合竞争力的根本途径,是湖南寻求新经济增长点的内在要求(表7.4、表7.5)。

表7.4 湖南省“十二五”资源环境保护目标体系

表7.5 湖南省“十二五”时期生态环境指标总量控制

三、对策措施

第一,建立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生态环境是社会、经济发展基础的思想,提高对生态环境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使所有公民都能够自觉地参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好生态安全体系、生态景观体系和生态文明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建设的执法监督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经济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制度。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提高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水平。要根据生态环境类型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有关科研院所,重点开展红壤地区侵蚀土壤生态环境系统恢复和重建、喀斯特区域脆弱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和稳定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并逐步建设能覆盖主要生态类型区的生态环境定位监测网络,加强生态环境演替的定位监测和宏观预测,同时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和应用,提高生态环境建设效益。研究开发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治理等环保产品和生产工艺。建立环保关键技术和产品开发生产试验基地,集中力量扶持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和集团,创办科研、开发、经营、服务一体化的示范企业。组织实施环保产业化示范工程,培育扶持一批具有本省特色和优势的环保产业园区、企业、高新技术设备的产品。加强与跨国公司及其研发机构的合资合作,带动本地环保企业的发展,加快环保设备、产品制造业技术升级。加快烟气脱硫技术设备、城市垃圾资源利用与关键技术设备、环境监测设备仪器的国产化进程。重点开发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的同时,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加快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

第三,建设生态农业工程。以坡耕地改造、农业治污、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中低产田改造为主要措施,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制定化肥、农药合理使用的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开发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大力提倡使用农家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效率。指导农民逐步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科学、经济、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切实解决农业污染问题。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并在食品行业实行绿色标志产品制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推广保护性耕作,实施新增粮食产能建设规划高标准粮田,巩固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和沃土工程等重大项目,开展环洞庭湖千万亩基本农田整理和涔天河耕地后备资源基地建设。尽快启动涔天河水库工程,突出抓好375座大中型及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处理,重点抓好洞庭湖区综合治理以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推进“四水”干流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恢复保护工程建设。湖南近期规划建设119座污水处理厂、97座垃圾处理场、9个医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第四,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围绕自然森林生态旅游和滨水生态旅游这两条主线,突出生态旅游产品建设,以现有生态旅游资源为基础,重点打造以张家界森林公园为龙头的森林生态旅游和以长株潭为龙头的滨水生态旅游。湘中地区以河流生态旅游为龙头,以城市生态旅游和农业生态旅游为重点,以湿地生态旅游为补充,着力打造滨水生态旅游和农业生态旅游;大湘西和大湘南地区,以森林生态旅游为龙头,以南方高山草地生态旅游为重点,以河流生态旅游为补充,着力打造森林生态旅游和滨水生态旅游;环洞庭湖地区以湿地生态旅游为龙头,以河流生态旅游为重点,以森林生态旅游为补充,着力打造湿地生态旅游和河流生态旅游。

第五,倡导城乡统筹,搞好新农村建设。制定高水平的乡镇发展规划,刻意营造秀美的乡镇景观和良好的村落环境。合理调整乡镇和村庄布局,撤并自然村,做大中心村,使村庄布点与融城建城有机衔接。建设简易可行、适度集中的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立污染源达标排放机制,按照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要求,逐步建立农村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机制。加强乡镇环境卫生改造,推广使用无害化卫生户厕和公厕,加强治理“脏乱差”,加快改水、改厕、改圈、改电、改路步伐,突出抓好溪河、水沟的污染治理,实行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生活污水定点排放。

第六,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节能减排。长株潭是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主题是“两型社会”建设。务必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培育“两型”产业,加快建立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产业经济体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充分挖掘水能的潜力,加大风能、太阳能的开发利用;结合流域综合治理、生态农业发展、工业有机废水处理等建设一批上规模的沼气工程,提高沼气技术水平;研究开发利用农作物及农作物下脚料提取乙醇的替代石油技术;把发展核电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做好选址勘探和各项前期研究,积极与国家汇报衔接,争取早日动工建设桃江核电站,为湖南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清洁能源保障。

第七,针对湖南环境状况,对生态环境阈限要从严把握。(1)削减COD排放量,以改善水环境。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加快治理流域污染,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2)削减SO2排放量,防治大气污染。以火电厂脱硫为重点,确保SO2减排目标如期完成。(3)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推进其资源化和无害化。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把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作为发展循环经济、保障环境安全的重要手段。(4)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安全保障水平。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以生态功能区划分为基础,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坚持保护优先以自然修复为主,力争使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5)整治农村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控制农业污染,发展生态绿色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