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院校对于中国历史文选课程的考核并未提出统一、具体的要求。该课程考什么、如何考?大家都根据自己对教学目的的理解,提出各自学校的考核要求。普通院校往往模仿甚至照搬重点院校的考核标准和试卷,没有自己一套明确的、独立的考核要求。这些都使得该门课程的考核随意性大,缺乏规范性、甚至科学性。例如,广西师范大学对该课程的考核要求“重点是考查应试者对文言文史料的阅读与运用能力”。[1]湖北师范学院考核的要求是“测试应考者完整、准确掌握中国历史文选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具体而言,则是测试应考者的识记、理解、分析与综合四种基本能力。识记能力:要求识别、记忆中国历史文选中有关名词、概念和知识。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达;理解能力:要求对中国历史文选中有关重要概念、思想和观念能够理解其内涵,并牢固掌握其要点;分析能力: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具体史料,并加以辨别; 综合能力:要求运用所学知识,运用具体史料解决相关问题。[2]两相比较,广西师范大学以“考查应试者对文言文史料的阅读与运用能力”为重点,而湖北师范学院则强调“测试应考者的识记、理解、分析与综合四种基本能力”。这说明两校在考核要求上有差异,而这种差异体现出两校对于该课程教学目的理解上有显著不同。再看各院校对考核内容的选择,广西师范大学中国历史文选考试大纲中规定“历史要籍概况”部分的分值为30,“阅读与运用文言文史料的能力”部分的分值为70。湖北师范学院中国历史文选考试大纲规定“识记、理解、分析、综合四种能力的分值比例为2∶3∶3∶2”其中识记、理解部分所考内容即是“历史要籍概况”,这部分的分值当为50,分析、综合部分所考内容为“运用文言文史料的能力”,这部分分值为50。在华中师范大学的《中国历史文选》试题中,名词解释、简答部分所考内容是“历史要籍概况”,分值为30,断句标点、字词注释、句子翻译、背诵默写部分所考内容是“文言文阅读及运用的能力”,分值为70。三校考核分值比较,则广西师范大学与华中师范大学一样,“历史要籍概况”与“文言文阅读及运用能力”分值之比同为3∶7,湖北师范学院这两部分分值比则为5∶5。分值安排的差异,应该说也是三校对于该课程考核重点的理解存在差异所致。广西师范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的试卷似乎更强调考核学生“文言文阅读及运用的能力”,而湖北师范学院则将“历史要籍概况”和“文言文阅读及运用能力”两者同等看待。我们不是利用这些考试大纲和分值数据来评论哪个学校关于该课程考核重点的理解才是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哪个又偏离了该大纲,只是说明一个事实:各个院校对于该课程考核的要求实际上不一致。
中国历史文选课程的考核有必要采取统一的要求吗?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因为,课程考核是课程教学的向导,考试方法与内容直接对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起着导向作用。目前,中国历史文选课程考核要求的不统一,必然会导致各院校在该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别。为避免各院校在同一门课程上出现教学内容与考核内容千差万别的现象,有必要规定统一的考核要求。考核要求的制定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教育部《中国历史文选教学大纲》上明确规定该课程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阅读并运用一般文言文史料的能力,同时使学生了解中国古代的重要历史文献,具备一定的文献学、史料学素养,并掌握运用工具书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一表述中“培养学生阅读并运用一般文言文史料的能力”无疑是排在首位的,与之相应,考核要求中也应以测试学生“阅读并运用一般文言文史料的能力”为重点,这应该就是我们统一的考核要求。偏离这统一要求,各行其是,会加大各院校在该课程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上的差距,影响到学生“阅读与运用文言文史料能力”的培养,使其今后学生在报考国内其他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时因平时教学要求的不同而遭遇困难。
[1] 广西师范大学:《中国历史文选》考试大纲。
[2] 湖北师范学院:《中国历史文选》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