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批评:理论方法

第三节 新媒体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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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是一个复杂多意的概念。有学者认为这不是严格的科学术语,而是一种时髦的行话,体现了人们对“新”的信息和传播技术的“崇拜”;或者强调新媒体开放和动态的特性,新媒介技术本身处于不断变化的流动状态,几乎不会受到约束。新媒体借助互联网、无线通信、卫星发射、宽带、数字电视等高科技的迅速发展以及3G、4G技术和数流媒体的广泛应用,数字家庭娱乐、信息产品的不断涌现、三网汇流合一等,将会成为一种新的传媒经济热点和新的传媒文化趋势,并与传统媒体交融形成新的整合传播特点。由于新媒体传播技术的独特性及其快速发展,新媒体批评面临着伦理与法治缺失等极为迫切的问题。

一、新媒体的含义

新媒体概念的提出可追溯到40年前。1967年,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CBS)技术研究所所长,同时也是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P.戈尔德马费发表了一份关于开发电子录像商品的计划,第一次提出了“新媒体”一词。1970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罗斯托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处使用新媒体一词。由此,“新媒体”一词开始在美国社会流行,不久就扩展到全世界。[1]

目前,“新媒体”的基本含义主要是指在数字化信息时代,利用计算机处理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无线技术、通信技术、卫星技术等手段,通过手机、电脑、数字化电视等终端工具,向受众提供讯息和娱乐的一种新型的传播模式和媒体形式。[2]而随着新技术的进步与推广,新媒体呈现的具体形式愈加多样化,对新媒体的定义也有了更加具体的说法,即新媒体是指突破传统报刊、电视等传媒方式,以网站、搜索引擎、虚拟社区、RSS、即时通讯,特别是以博客、微博为代表的新型传播工具所形成的传媒形态,从本质上讲,新媒体是数字技术在信息传播媒体中的应用所产生的新的传播模式或形态。因此,新媒体具有数字化、互动性、超文本、虚拟性、网络化等诸多新的特性。[3]

新媒体技术的关键是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它使计算机不再是一种孤立的计算工具,而是变成了新媒体信息共存的平台。网络不仅实现了尽可能的全球信息资源的交换和汇聚,而且在未来将进一步实现网格化的计算能力的汇聚,使信息处理能力更加强大,以至于不仅可实现计算机与计算机之间硬件能力的整合,而且可实现多种电器设备之间的整合,如家庭中的每一件电器物品都可以连接在网络上,实现实时网络控制。[4]技术变革所带来的新媒体发展让新媒体具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从全球范围来看,随着交通与电信技术的扩散,国际与国内交流日趋频繁,世界的距离缩短,全球相互依赖性增强,利用信息通讯技术进行交流的新媒体已经成为国际发展的主流,世界各国纷纷把发展新媒体技术作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目标。[5]20世纪90年代中期,互联网在我国逐步兴起并迅速发展,新媒体随之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更新、不断涌现。“新媒体的交互性、开放性使一种自上而下的信息流通方式演变为多元化、去中心、离散型、重反馈的多向互动性循环传播。”[6]

基于以上的原因,当下越来越多的IT产业也在技术发展及其应用的过程中,正在从原先作为硬件技术平台的制造商、支持运营商和服务商,转变为新闻信息传播、教育和娱乐传播的内容制作、提供、集成的服务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技术与内容的整合、运营与制作的整合、跨行业和跨媒体的整合,以至于跨区域的资源整合等,加强了媒体间强强合作的趋势。在这种合作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类型新媒体的传播平台和传统媒体的权威内容资源以及新型的传播模式,将为传播效果的最大化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平台。实施和提供以信息内容为王的产品制造、增值服务和资源维护,使硬件和软件的开发得到充分有效的使用,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比增长,使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相得益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新媒体技术促进了传播内容和形式的多元化,新媒体的互动性、信息传播的即时性和信息平台的开放性都对传统媒体已有的功能进行了补充和拓展。

二、新媒体批评的特点

新媒体提供的一种可能,是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在新媒体平台上发布信息、言论等各种内容,进行地位对等的交流。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这种“全民DIY”式的信息与思想的传播彻底颠覆了传统媒体的内容生产方式和媒介批评方式,使新媒体批评的模式呈现多样性和原创性日益增强的特征。新媒体的操作终端更加丰富,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上网工具为新闻信息的传播、意见的反馈、消息评论的发布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性,普通民众对新闻媒介事件的参与度越来越高,发表评论、发布信息也变得愈加的简单。

同时,新媒体批评具有交互性和实时性,参与各方都能够立即得到反馈信息,这种方式彻底打破了大众传播时代文化与传播精英对传播主体的把控,并进一步实现了个人成为传播主体的大众梦想.新媒体传播的内容所涉及的人类生活的广度、对各类问题所讨论的深度以及传播形式的多样性都是空前的。在新媒体时代,新媒体的内容几乎已经涉及人类现有的所有文化形态。新媒体媒介使用者的多样化和广泛性已经对媒介批评提出了更复杂的要求。社会中不同领域的话题不断在新媒体的平台上被提出和讨论,因此,对不同个体实施个性化的精确传播,这种个性化的范围完全可以缩小到单个个体,使得“个人化精准传受”一词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分众时代新媒体的代名词。

此外,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由于传播载体发生了改变,信息的传播形态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依托于数字技术作为新媒体的共同特征,成为现代传播方式与传统传播方式更合适的区分词,“数字化”的字眼在新媒体定义中不可或缺。新的传播技术在传播形态上产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能够在新的媒体平台上把传统媒体的各种信息的表现形式复合起来。在已有的大众媒体中,按照传播形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而网络和数字技术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是主要的传播载体,如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等,都既能进行文字的传播,同时又能进行视频和声音的传播,并且还能把文字、视频、声音存储下来,为受众提供闲暇时的信息消费。新媒体是多种传播形式复合的媒体,界限分明的媒体类型区分在新媒体阶段将不再具有意义。“复合信息”将在新媒体研究领域备受关注。

三、新媒体批评的范围

(一)新媒体的商业性

在新媒体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弱化了把关人的力量。伴随着传播作为社会公益事业身份的淡化以及其商业性质的加强,传媒必然不断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依托新媒体技术产生的一些企业,如商业性质的网站、手机平台等,他们彼此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为了取得最大化的利润,片面满足受众的各方面需求,弱化了把关人的作用。一方面,新媒体将话语权和选择权交还给大众,由大众进行信息的整理,并由大众决定他们接收什么样的信息,新媒体的随意传播性弱化了传统媒介的把关作用;另一方面,在新媒体中,大众也可以获得广告或者内容收益,用户同样也是内容提供者,因此他们同样可以凭借着自身的内容创意获得注意力,从而在新媒体平台上得到收益。[7]这也是造成新媒体混乱及各种缺乏道德与法律规范言论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新媒体的开放性

新媒体的开放性特征是其一大优势,但同时也需要适当的规范。新媒体平台的开放性导致了许多伦理问题。首先导致主体言论和行为的开放性和不易控制性,从而使媒介传播行为极难监管。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中,充斥着大量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信息,尤其是在网上论坛、电子公告板等新媒体的开放性社区上。移动互联网终端的涌现让新媒体批评的监管与规范更加困难,如手机平台的应用软件“微信”等社交联络媒体,由于其搭载在手机终端上,这就决定了它的移动性、私密性和扩散性,导致对其追踪管控更为困难。这些是新媒体中最能体现公共舆论的开放性的自由言论场所,同时也是最难管理的新媒体传播通道。技术进步的步伐常常比伦理演进的步伐要急促得多,因此促使了社会扭曲、伦理失衡等问题的显现。

(三)新媒体的新技术

新媒体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不同的、新的技术应用形式,改变了人们旧有的媒介使用传统,这种改变也在人类使用的过程中产生了前所未遇的一些问题,如作为新媒体的手机的出现,“手机的固有属性是社会性工具。所以,如果我们只孤立地考虑它对个体的影响,而不考虑个体与他人的关系,无论他人是否在场,那还是不够的。手机铃声和打电话的声音越是近,就越是带有侵犯性,谅解和侮辱的分界线也可能是很脆弱的。”[8]在这种适应新媒体特性的过程中,从人们的心理方面看,互联网、全球通手机、国际卫星电视等新媒体使人们的交往和活动逃脱了物理时空的限制,因此,传统道德规范对网络言行的限制力大为削弱。同时,新媒体大大解放了人的实践能力,人类活动的空间范围的深度和广度都被极大地拓展了,这给人类的心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体验和冲击。仍以网络为例,由于人们是以符号化的身份、在身体“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交往,一方面在现实交往中无法避免的责任顿时减轻,甚至在主观心理上认为责任已经消失;另一方面,由于感受不到对方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的感受和反应,在有意和无意之中,错把交往的对象由“人”转换为“物”,往往会以在物理空间中难以想象的粗暴、无礼的方式行事,突破道德限制。[9]

思考与练习

一、名词解释

1.新闻批评

2.影视批评

3.新媒体批评

二、简述题

1.简述新闻批评的原则和范围。

2.简述影视批评的类型。

3.简述新媒体批评的主要范围。

三、案例分析

阅读新闻批评文章《美国新闻媒体影响力正在下降》,载《人民网》,2013年4月2日,使用新闻批评理论进行分析,思考新闻媒介对人们现实生活影响的变化。

四、课堂练习

观察自己的同学,了解他们是如何使用新媒体的,从其使用中,可发现什么有意义的话题?整理并完成报告。

[1] 陈刚:《新媒体与广告》,1页,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

[2] 戴元光、金冠军:《传播学通论》,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

[3] 郭震威、郭志刚、王广州:《2003~2050年农村实际计划生育的老年夫妇人数变动预测》,载《人口研究》,2005(2)。

[4] 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2页,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

[5] 詹勇:《怎样破除“谣言法则”——新媒体时代的舆论法则思考之三》,载《人民日报》,2012-02-29。

[6] 谢耘耕、曹慎慎、王婷:《突发事件报道》,38页,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

[7] [美]Patricia Wallace:《互联网心理学》,谢影、苟建新译,126页,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

[8] [美]保罗·莱文森:《手机——挡不住的呼唤》,何道宽译,8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9] 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73页,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