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概论

第四节 社会学的方法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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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方法论特征

符号互动论者倾向于自然主义的、描述性的和解释性的方法论,偏爱参与观察、生活史研究、人种史、不透明的被脉络化了的互动片断或行为标本等方法,强调研究过程,而不是研究固定的、静止的、结构的属性;必须研究真实的社会情境,而不是通过运用实验设计或调查研究来构成人造情境。符号互动论者不运用正式的数据搜集法和数据分析法,而代之以概括性的和一般的方法论的指令,这些指令要求对被调查的对象采取“尊重”态度。布鲁默曾声称,这种研究需要或至少应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考察”,调查者着重了解他想要研究的社会情境的第一手资料。目的是把在其中生活的人们所理解、所适应的世界照样描绘出来,主要用参加者的语言来表达。第二阶段,即“检验”阶段。研究者集中注意环境中的“分析因素”,这些因素要在理论指导下进行观察才可能获得。对于多数符号互动论者说来,这一阶段在辨认、描述和解释基本的社会过程如社会化、整合、协商时已开始了。

应用符号互动论有助于对许多问题的理解,如对社会越轨、精神疾病、集体行为、儿童社会化、死亡和挣扎、老年、疾病与痛苦和艺术社会学的理解等。

(六)新功能主义(neo-functionalism)

新功能主义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美国社会学界兴起的一股力图综合当代最新研究成果以重新建构T.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传统的流派或理论发展趋势。“新功能主义”这一术语是由美国社会学理论家J.亚历山大于1985年在其编辑的论文集《新功能主义》中首次使用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60年代中期,以帕森斯为主要代表的结构功能主义是美国社会学中占统治地位的理论流派。自60年代中后期起,美国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剧烈变动,促使社会学理论家重新思索社会学方向,各种新理论纷纷兴起,向帕森斯的“巨型理论”发起冲击。其中以符号互动论、社会交换论、民俗学方法论为主要代表的微观社会学理论猛烈抨击帕森斯理论中侧重对社会结构分析的方面,他们强调对个体行动和行为的分析,要求恢复个体的创造性和自由。以冲突理论为主要代表的宏观社会学理论,则指责帕森斯过于重视秩序、和谐和稳定,忽视冲突、强制和变迁,他们要求社会学更加注意社会变迁中的暴力、革命、权力等物质结构。这些理论在70年代逐渐取代了帕森斯理论而占据主导地位。与此同时,在这些理论之间又形成以符号互动论、社会交换论和民俗学方法论为一方,以冲突理论为另一方的“微观/宏观大分裂”,就社会行动、社会秩序、社会变迁等重大理论问题展开激烈的争论。这些争论本身暴露出上述诸理论自身的致命弱点——偏执一端而缺乏综合性。从70年代后期起,帕森斯理论中强烈的综合意识又重新引起社会学界的兴趣,各种理论内部开始出现试图进行新的综合的种种尝试。新功能主义正是力图以批判地继承帕森斯理论遗产,开辟一条新的综合之路而产生的。

与其他流派相比,新功能主义具有以下三个特点:①对帕森斯理论传统持批判继承态度,既强调与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的承续关系,又强调从内部批判帕森斯理论的必要性。其中,亚历山大批判了帕森斯理论的实证主义认识论基础,主张在“后实证主义”科学观的基础上重建多维度的理论框架。新功能主义者还重新解释了帕森斯理论,以此矫正反功能主义的偏颇。②对70年代的各种反帕森斯理论流派持开放态度,力图在功能主义理论传统基础上整合上述理论。针对符号互动论、社会交换论、民俗学方法论等理论的微观分析,新功能主义力图通过重建帕森斯的行动理论来综合其理论洞见,并探索微观个体行动和宏观社会结构及制度的连接环节。对宏观社会学领域的冲突理论,新功能主义主张在保持帕森斯“规范秩序”的前提下,强调对权力、战争、强制、冲突等问题的分析,并把社会变迁分析纳入帕森斯的“分化”理论中。“新功能主义”还打破帕森斯曾为社会学划定的只研究社会系统问题的界限,对80年代以来盛行的“文化社会学”给予高度的重视,并力图在功能主义框架内解决文化与社会及人格系统的关系问题。③新功能主义尚未具备统一的理论形态。被归在新功能主义名下的社会学家,老一辈的有R.N.贝拉、A.英克尔斯、N.J.斯梅尔塞等人,新一代的有亚历山大、S.N.艾森施塔特、N.卢曼、W.施卢赫特等。他们除了具有共同的理论传统外,在许多问题上持有不同甚至对立的观点。新功能主义只能说是以超越战后社会学发展之第一阶段和建立新的综合理论为目标的尝试。

新功能主义的理论提出后,引起了社会学界的广泛注意和不同反应。不少人对新功能主义持反对和怀疑态度。对此,亚历山大的回答是:“它是新瓶装旧酒,还是确有新酿,将由历史来判定。”

(七)民俗学方法论(ethnomethodology)

民俗学方法论是对一定社区的社会成员在社会互动中所遵循的规则的社会学研究。又称民族学方法论、本土方法论。20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微观社会学学派之一。创始人为美国社会学家H.加芬克尔。民俗学方法论的英文词头“ethno”在希腊文中意为国家、人民、部落、种族。加芬克尔的理论借鉴了美国社会学家G.H.米德的角色理论和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的现象学,并大量吸收了A.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和英国日常语言哲学的思想观点。他的基本假定是:社会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社会仅仅在它的成员觉察到它存在时才存在,因此必须对社会成员在建构和解释他们所处的社会时所使用的方法进行详细考察。在现实生活中,社会成员依据一定的规则和程序来组织社会活动,并使活动具有共同的意义。这套规则和程序就称为民俗方法,也有人称它为本土方法或民族方法。由于强调社会成员对社会现实的主观解释,民俗学方法论常常被视为一种现象学研究。民俗学方法论的研究对象是个人,它运用极为精细的实证方法,着重分析人们行为的微观方面,力图发现和描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做出行为、响应行为和改变行为的规则。在他们看来,这些不成文的、公认的行为规则是一切社会生活的基础。

民俗学方法论的基本概念有:①考虑,又称“计算”或“算计”。指人们对外部世界做出解释的过程,是每一个人依其行为情景所赋予意义的能力。民俗方法论者极为注重分析个人的考虑以及这些考虑的提出和被接受的方式,专注于对人们之间的会话的研究。②指示性,又称“索引性”。指一切考虑都对应于其特定行为情境:地点、时间、当事人、行为意图、相互了解等。因此,研究者必须站在行动者的角度来理解其行为的意义和背景。③省略原则。人们在交往中允许不清楚的信息存在,待以后弄清。而不会力图问清一切情况,使交往无法继续。④文件方式。人们在交往中往往寻找不明言的潜在的含义以理解相互的行为,绝不是孤立地去对待每一件事。⑤自然语言。人们在交谈中往往轮流对话而不使会话中断的基本结构。

民俗学方法论的最大特点是反对社会学的主流思想,特别是实证主义学派。它对迪尔凯姆的“社会事实的客观实体论”和功能学派的“社会事实既存论”进行了批判,认为传统社会学往往把自己的意思强加于社会现实而不是让其从社会现实中表现出来。对于民俗学方法论者来说,传统社会学的概念、技术和统计歪曲了社会现实的真实本质。与现象学社会学不同,民俗学方法论并不试图概括出普遍规律,而只注意对日常生活的语言及行为意义的经验研究,尤其是对行为者实际动作的观察分析。加芬克尔等人发展了一套独特的研究技巧,如追踪访问、亲身观察、文件解释和“破坏试验”法。后者是故意干扰和打破人们通常的行为方式,以观察人们的反应。通过这些方法来揭示社会互动中隐含的行为规则,对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做出描述与阐释。这些研究技巧对社会学调查方法的精细化起了一定的作用。

民俗学方法论强调个人间的微观互动过程,强调对行为者主观意图的理解,并把这种原则应用于经验研究,从而在方法论上发展和充实了M.韦伯的理解的社会学。70年代以来,民俗学方法论作为一种新的学派已逐渐被社会学界所接受。但它由于否定客观社会事实和普遍规律,所以那些以研究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为宗旨的大多数主流派社会学家,尤其是宏观社会学家看来,不仅是不足取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他们认为民俗学方法论基本上是描述性的,并且批评它无视社会结构,特别是权力的中心地位在社会交互作用中的影响。

(八)社会行为主义(social behavioralism)

社会行为主义是当代美国社会学中的一种激进的自然主义理论。又称行为主义社会学。它以英国功利主义经济学的个人主义和自由放任原则以及美国行为主义心理学为理论基础,主张社会学应用经验方法测算具体环境对行为的刺激因素,以解释个人的外显行为,然后再将个人行为扩大到人际交换领域,使之成为能解释社会现象的理论。代表人物有心理学家B.F.斯金纳和社会学家G.C.霍曼斯。

以斯金纳为代表的激进的行为主义为社会行为主义提供了心理学基础和认识论依据。行为主义心理学主张心理学的对象是人的外显行为,认为人的行为与动物行为并无本质差别。斯金纳把研究鸽子和老鼠时获得的实验资料用到对人的研究上,认为个人的外显行为并非对外部刺激的首要反应,而是在外部环境各种刺激因素作用下形成的一种反射的复杂总体。他认为,人类行为和动物行为都可视为旨在获得报偿和逃避惩罚;人们在互动过程中彼此提供积极或消极的外部因素,从而形成各自的外显行为。这一原理为社会学交换理论奠定了基石。

霍曼斯把行为心理学对人的行为的解释与功利主义经济学把人的行为解释为在成本和利润中选择最合算的行动路线的思想结合起来,目的在于把对人的行为的心理学解释和经济学解释纳入对社会交换的解释之中。在他看来,社会赞许的社会现象如货币一样可被视为一种报偿,而人所处的从属地位同样也可当作一种成本;而经济学的“报偿”和“成本”概念分别与心理学的“强化”和“惩罚”概念相对应。据此,霍曼斯把社会行为视为一种至少在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为获取报偿或付出成本的有形或无形的交换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他的社会交换论。

霍曼斯的分析策略与社会学传统中的集体主义、功能主义的社会唯实论倾向不同,在他看来,解释行为需要理解人的动机和情感,而不是认识某种假定的需要或理解某种社会的要求。与社会学唯名论倾向对个人行动中的主观意义的理解不同,霍曼斯的心理学类型的解释在于强调人的自然本性和自然情感是相同的,尽管不同民族在文化历史上存在差异,但作为社会学理论在认识和解释普遍存在的社会制度和社会过程上应该是普遍适用的。他认为,迪尔凯姆主张社会事实具有的客观性、强制性和普遍性太抽象,而韦伯倡导的理解人的主观意义又太主观。

社会行为主义从个人主义和客观性出发,目的是在社会学传统中的个人—社会两种研究策略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九)现象学社会学(phenomenological sociology)

现象学社会学是20世纪60年代后在美国兴起的一种反自然主义的社会学理论。代表人物是移居美国的奥地利哲学家和社会学家A.舒茨和倡导民俗学方法论的美国社会学家H.加芬克尔等人。在舒茨之前,德国社会学家A.菲尔坎特曾尝试用现象学方法研究社会。但作为一种社会学理论,现象学社会学的学术思想来源是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M.舍勒的知识社会学和M.韦伯的理解的社会学。

舒茨早年研读现象学,他批判地接受了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尝试着把生活世界、主体间性等概念引入社会科学,并把它与韦伯的“理解”概念相结合,主张社会学回到生活世界的基本事实上,开辟了当代社会学理论中的一个新方向。现象学社会学在理论上提出的基本问题,是怎样使按照自然科学方式建立起来的“社会学”在整体上不致成为一桩错误的事业,以及怎样选择一种研究社会现象的方式使之更富成效。它力求选择一种使自己植根于社会现象独特性的基础,强调这一独特性要求使用有别于自然科学的方法。这种方法论使它关注社会现象的意义特征,但不流于无法检验的直觉。正是在这一点上,现象学社会学把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与韦伯的理解的社会学联系起来。

在理论上,舒茨通过对生活世界、主体间性、行动、设计与角色、多重实在等概念的论述,描述了日常生活世界的结构及其基本形式。他的整个学术活动的主要部分用于研究每天运转不息的日常世界的意义构成。在他看来,每个人都是这个日常生活事件构成的、不断发展的世界的组成部分,人们在很大程度上认为世界的实质性存在是不言而喻的。人们的常识使他们预先设定的共同参与和分享的世界是存在的,进而设定人的所有行动在其中发生的日常世界是外在于人们的“彼在”。舒茨在对自我—他人自我、此在—彼在以及它们在空间视野—时间坐标的描述性分析后指出,所谓的日常世界或生活世界从一开始就是由多重实在构成的主体间性的世界;人们关于这个世界的日常知识从根本上就具有主体间性的特征。这意味着,这种知识在对他人具有什么意义的同时,也对我同样具有什么意义;既与他人的世界有关,也与我的世界有关;归根结底都植根于人为了生活而创造的解释图式之中。在这个意义上,日常知识恰恰是使主体间性成为可能的人们观念中的类型化,而日常的生活世界中的一切,从本质上看都是主体间性的。从现象学社会学的观点来看,由常识和日常生活构成的人类世界是最高的实在,这个世界的本质特征在于它的一切都是主体间性的。

在方法上,现象学社会学对按自然科学理想建立的传统社会学持批判态度,认为这种社会学历来忽视人们日常生活赖以建立的基质构造,轻信自然观点把社会现象视为自然事实而加以研究,其根本弊病在于它混淆了自然科学对象和社会科学对象之间的本质差异。从学理渊源上看,笛卡尔哲学曾对世界是实在的信念提出过怀疑,胡塞尔则进一步发展了这种怀疑论,他用“悬置”概念把对世界实在的信念放入括号内存而不论,并以此作为克服自然观点错误的手段。舒茨借用了现象学这一概念,提出“自然态度的悬置”方法,但他的用意与胡塞尔相反,并不是把对外部世界及其客体的信念存而不论,而是把对这个世界的怀疑“悬置”起来存而不论,以便社会科学研究者更接近于生活世界本初的、最高的实在,从而理解这个由多重实在组成的日常世界的意义结构。

舒茨认为,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的对象无论多么复杂,都是存在于观察者的世界中的客体,属于第一级构造。而社会科学的对象是人及其活动,人不仅是研究者所观察的客体,也是具有他自己在先解释的世界的存在,他与研究者之间的关系是共处于社会实在中的同伴,每个人既是观察者,又是被观察的对象,属于第二级构造。据此,舒茨把狄尔泰、韦伯阐述的“理解”看成社会学研究应使用的一种主要方式:把社会行动解释为行动者赋予其行动的意义,即在行动者看来他的行动所具有的意义。但舒茨与韦伯把“理解”当作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规范原则不同,把解释主观意义视为生活世界在观念上的类型化,认为它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解释他们自己的行动以及人际互动所实际运用的方式。“理解”有可能在运用观察方法和研究方法之前就已把握了纯粹的或绝对的事实。在这个意义上,包括对主观意义的解释在内的全部“理解”问题,涉及三个既相互有别又彼此联系的不同层次问题。①“理解”首先是一个哲学认识论问题。“理解”植根于胡塞尔的“生活世界”之中,它包含个人通过其具体存在所经历的日常经验的丰富整体性;它在认识中从纯粹事实里排除了知觉、感觉因素,强调感性事实以纯粹事实为基础,并随着后者的变化而变化。②“理解”是关于人类事件的日常知识的经验形式。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从一开始就把世界解释为属人的、充满意义的世界。理解他人除了把他人存在的躯体理解为心理—生理统一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外,还要把他人的各种行动作为一个具有意图的创造活动来看待。③“理解”是社会科学特有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向传统的科学观所崇尚的感觉至高地位、认知必须从感觉出发、用自然科学的理想模式建构社会科学等观点提出了严重挑战。它强调自然实在与社会实在之间的本质区别,要求人们审慎地鉴别以下事实:人不仅是科学家观察领域中的一个要素,也是他自己的行动领域的先在解释者;人的公开的外显的行为只是他全部行为中的一个片断;试图理解社会实在的人,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是,通过领会一种行动对于他、对于社会世界的坐标轴所具有的意义来理解行动者的主观性。

舒茨把重新建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解释自己世界的方式规定为现象学社会学的任务。他把自己的观点称为“自然态度构成的现象学”,实际上它是一种用自然观点研究社会的“社会学的社会学”,即关于人类社会怎样才是可能的知识的社会学。

加芬克尔试图从经验研究上证实舒茨的观点。按照他的界定,民俗学方法论是指“研究作为有组织的、人为的日常生活实践的持续实现之表征性表达和其他实践行动的合理性质”。他还解释说,“民俗学方法论把日常生活当作使这些活动成为明显合理的和对一切实际目标而言都能成立的社会成员们的方法加以分析,亦即当作平凡的日常活动的组织而应该加以阐释的方法加以分析”。它关心人们使用什么手段赋予日常生活世界以意义,即关注人们怎样使用语言和其他符号为日常生活实在添加秩序和各种模式的意义,把实践行动解释成合理的。因此,语言符号及其意义表达问题就成为民俗学方法论的关注焦点。

加芬克尔认为意义的表达通常被分为两种:一种是人们为把发生的事件置于时空范围内所做的“表征性表达”,虽不精确但可起到索引提示作用;与之相对的是在特定情景下需要精确描述事件的“客观性表达”。表征性表达和客观性表达分别指向舒茨所说的实践实在和理论实在,前者适合于反映日常生活的实践活动,后者则是一种适用于科学领域的表达方式。民俗学方法论针对当代社会学中科学主义盛行的状况,集中论述了三个密切相关的问题:①不满足用客观性表达取代表征性表达。在他看来,作为一门科学,社会学力求用客观性表达,但社会学的对象是由人们互动造成的社会世界即日常生活世界,它的一切都是人为的,人们是通过表征性表达赋予它秩序的。因此,他对以使用表征性表达的互动为基础来建立科学实在的现存社会学方式持怀疑态度。②忽视实践行动的理由在本质上的可反思性。加芬克尔认为,社会学研究的是自我的日常活动,这一点具有重要意义。它既包含作为行动者的社会学家的资源、目标、动机、理由、机会和任务,也包含与他的研究程序是否合理、规定是否可靠等有关的理论前提预设问题。他主张对这种实践活动作系统的考察,以探明从一开始就发生了什么。在论述“实际的社会学推理”时,他在“职业的社会学”、“凡俗的社会学”和“实际的社会学推理”与“理论的”或“形式的社会学推理”之间作出区分,论证了职业的社会学研究是在凡俗的社会学基础上,理论的社会学推理是在实际的社会学推理之上实现的。作为一个社会学家在用客观性表达研究社会时,总离不开他作为一名社会成员的经验和从前的经历来指导自己的行为。③行动在特定情景中的实际完成具有可分析性。他主张对行动的研究要追溯到个人经历和历史背景,日常生活世界具有历史的连续性,这就使舒茨所说的对实在怀疑的悬置成为可能。

现象学社会学作为一种反自然主义社会学的理论观点,它针对传统社会学方法和程序中的可疑之点,提出了人的主观意识、体验和时间等问题,强调描述世界的语言和意义问题,对人们有启迪和借鉴作用。但它本质上具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即在社会认识中片面夸大意识、意义主观因素的作用,必然导致主观唯心主义的唯我论。20世纪70年代以后,现象学社会学逐渐失去了它原来的现象学本质和特征,开始走上与其他各门社会科学相互融合的发展道路。这主要表现在:①出现了与语言学、社会语言学和文化人类学合流的趋势。民俗学方法论的另一位代表人物A.西库雷尔,在70年代以后关注点由社会学理论和方法论问题转向社会结构问题;而结构本身在他看来就是加芬克尔所说的社会成员为把互动说明是合理行为的解释程序的总和;研究社会结构就是要考察社会文化群体怎样创造自己的语言,以及不同语言的描述形式怎样赋予人的活动的意义。于是,民俗学方法论便成了文化人类学的方法论的依据;作为一门知识社会学的一般取向,它把研究者的兴趣吸引到语言这个知识的发生和发挥功能的载体上。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美国社会学家P.菲尔默认为民俗学方法论未来将会与N.A.乔姆斯基的语言学和C.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相互融合。②英国哲学家L.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渗入现象学社会学。P.温奇在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基础上阐发现象学社会学的社会认识观点,认为在社会学中拒斥自然主义态度必然会把语言分析放在首位,因为关于实在的概念是在使用的语言中呈现出来的;实在的结构是语言结构的反映。这样,他就把社会结构研究完全归结为对日常语言的分析问题即语言哲学问题。③与某些自然主义流派也有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趋势。如P.莱斯曼认为有可能在越轨行为社会学(见异常行为社会学)研究中应用民俗学方法论的个别理论结论,属于新行为主义的J.汤姆逊的《行为主义》(1970)一书中也可以看到加芬克尔的“实践活动的形式特征”概念的影响。

(十)法兰克福学派(Frankfurt school)

法兰克福学派是当代西方的一种社会哲学流派,以批判的社会理论著称。由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的领导成员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初发展起来,其社会政治观点集中反映在M.霍克海默、阿多诺、马尔库塞、哈贝马斯等人的著作中。

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创建于1923年,希特勒上台后曾先后迁往日内瓦、巴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迁往纽约。1950年,部分成员返回联邦德国重建研究所,部分成员仍留在美国继续从事社会政治理论研究。霍克海默1930—1958年任研究所所长,并于1932年创办《社会研究杂志》(1932—1941年)。参加研究所工作的有哲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和心理学家。除上述几名代表人物外,较有影响的还有:E.弗罗姆、W.本杰明、F.波洛克、A.施密特、O.内格特等。法兰克福学派的思想发展与社会研究所的成长历程具有密切联系,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30年代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为创立和形成“批判理论”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60年代末过渡到“否定的辩证法”阶段;1969年以后,研究所逐渐解体,批判理论的主旨仍以不同的形式保持在新一代理论家的著述中,其中最有影响的是哈贝马斯。

在西方社会科学界,法兰克福学派被视为“新马克思主义”的典型,并以从理论上和方法论上反实证主义而著称。它继承了青年黑格尔派施蒂纳等人的传统,受叔本华、尼采和狄尔泰的非理性思想影响,并受新康德主义、韦伯的“文化批判”和社会学的启迪,借用马克思早期著作中的异化概念和卢卡奇的“物化”思想,提出和建构了一套独特的批判理论,旨在对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进行“彻底批判”。在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家们看来,批判理论超越一切哲学之上,并与每一种哲学对立;这种批判否定一切事物,同时又把关于一切事物的真理包含在自身之中。20世纪30年代,由于西方世界的工人运动处于低潮和法西斯主义在欧洲大陆的崛起,批判理论家们抛弃了无产阶级具有强大革命潜能的信念,转而强调工人阶级意识的否定作用。在《启蒙的辩证法》(1947年)一书中,霍克海默和阿多诺认为,自启蒙运动以来整个理性进步过程已堕入实证主义思维模式的深渊,在现代工业社会中理性已经变成为奴役而不是为自由服务。据此,他们判定无论“高级”文化还是通俗文化都在执行着同样的意识形态功能。这样,在批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时,法兰克福学派进一步走上了对整个“意识形态的批判”。

在《否定的辩证法》(1966年)一书中,阿多诺进而赋予“否定的辩证法”以否定任何肯定事物的普遍否定性的地位,认为它是一切可能的社会认识之基本原理,从而在哲学上为法兰克福学派确定了认识论根据。在这些基本原理中,批判理论同社会理论,归根结底把认识批判和文化批判看成一回事;它既提出了总体性的理论认识的要求,同时又从根本上否定了这种认识的可能性。阿多诺认为,“否定的辩证法”包含着对“虚假事物”的“肯定”陈述,包含着对人与自然的实在关系以及对历史进程的“肯定”陈述。这样,客观的技术决定论的宿命观点与主观的唯意志论的自由观点之间的两难抉择便被引申为社会的辩证法。在对现代社会的判定上,“否定的辩证法”把认识论观点与社会历史观点融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一种激进的批判主义观点,即科学和技术在现代工业社会中是一种“统治”和“意识形态”,它通过支配自然界而实现对人的支配。因此,要在工业社会和有组织的资本主义制度内拯救人的精神价值是毫无希望的。

1.批判理论与社会学

法兰克福学派的观点在历史哲学、社会理论和社会认识上都与现代社会学具有紧密关系,它的社会理论观点被看作是批判的社会学。作为一种社会理论观点的批判理论,本身就是“工业社会”理论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中包含着一个现代人如何看待这个社会以及如何行动的具体纲领。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一般批判,批判理论涉及意识形态的起源、形成和社会功能等诸多知识社会学问题,它本身又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知识社会学体系,并对当代有影响的知识社会学家K.曼海姆的观点产生了影响。作为一种社会认识方法论,批判理论继承了德国人文科学的精神传统,它从创立之日起,就把批判的矛头指向社会学中占主导地位的实证主义方法论。结构功能主义从理论上的实证主义和政治上的自由主义立场出发把现代社会视为有机的整体。针对这一点,弗罗姆在《健全的社会》和马尔库塞对现代工业社会的论述中指出,现代社会不是一个健全的机体,而是一个病态的机体,为此不能把偏离这一社会的规范、标准的行为视为反常现象,反之应看成比病态社会标准更为正常和健康的现象。据此,他们指出西方社会学必须正视“价值重估”的问题。批判理论在诘难社会学将事实与价值分离即“价值中立”时,把反对实证主义发展到断言现代科学技术是一切剥削、压迫和奴役的最深刻根源,把反对自由主义推进到左派激进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立场,充分表现了法兰克福学派的价值取向。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中期,阿多诺和哈贝马斯积极参与了联邦德国社会学界关于实证主义的论战。他们就晚期资本主义的前景、社会学的价值前提以及社会科学的一般方法论即社会科学的逻辑问题,与实在论的科学哲学家K.R.波普尔和结构功能主义者T.帕森斯等人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激烈论辩。双方的观点可视为社会学中实证主义—反实证主义两种传统的概括总结,其影响远远超出了联邦德国一国和社会学一门学科和范围。

2.理论的演变与学派的解体

20世纪60年代末在西方青年学生造反运动失败后,作为法兰克福学派后期领导人的哈贝马斯在政治上从该学派原来的激进立场上后退,开始承认资本主义的现状,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变得尖锐起来。同时,他在学术上也开始怀疑早期“批判理论”在70年代的有效性,并试图在批判理论与实证科学之间架设沟通的桥梁。哈贝马斯按照知识的旨趣把科学分为分析的科学、解释的科学和批判的科学。他把社会学和心理分析视为批判的科学,想通过社会学的批判能力来唤醒人们从崇拜社会结构和社会总体性的意识形态中解放出来。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与霍克海默或阿多诺时期相比已大为改观:它已包含有实证科学的概念和因素,近似于一种实用—心理分析的知识社会学,又接近于一种解释学的“沟通行动理论”。尽管该学派中还有一些重要人物恪守原先的立场、观点,如施密特仍在力主保持“批判理论”前后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内格特还在坚持极端左派的见解,但作为最后一位有重大影响的理论家的哈贝马斯在学术观点和政治立场上的后退,已标志着统一的法兰克福学派的解体。

(十一)形式社会学(formal sociology)

19世纪末形成的社会学的重要派别。主张社会学对社会现象的研究可以集中研究社会关系的形式,而忽略其内容。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齐美尔和维泽。

滕尼斯提出了“社区”(又译共同体)和“社会”两个概念,认为“社区”是通过血缘、邻里、朋友关系建立起来的人群组合。它由其成员的嗜好、习惯、道德规范、审美价值等本质意志所决定。成员依靠共同的群体意识来保持其亲密的自然关系,而不计较个人的利益。“社会”是靠人的理性权衡即选择意志建立起来的人群组合。它的成员各有其目的,由人的选择意志所决定。“社会”成员因利益不同而决定其分工的差异,他们虽相互依赖,但由于各自的利益冲突而丧失了自然的亲密关系。滕尼斯对“社区”与“社会”这两种社会结构一般形式的分析,树立了社会形式(理想类型)研究的范例。

齐美尔认为,社会学应该脱离社会关系的具体内容,专门研究社会关系的形式或人类交往的形式。社会关系产生于一定的社会条件,社会条件虽有不同,但形式却具有共同性,统治、顺从、竞争、交换、模仿、冲突、协作、分工、隔离、联合、接触、反抗,以及派别的形成、社团的持续、社会分化与整合等都可以看成是社会关系的一般形式。事物的形式与内容结合的密切程度有所不同,人的行为的形式,如交换、个人爱好、模仿等同内容结合密切,变化较快;经济组织与政治活动的形式与内容结合程度较低,其固定性较强,变化较慢;结合最不密切的是仪式形式如节日,经常脱离其原来内容而成为一种抽象形式。

维泽提出了关系社会学。他认为,社会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科学,人与人之间的交互行为构成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关系社会学着重于关系的变化,认为社会关系不是社会有机体论所想象的实体或有机整体,而是在时间、空间中变化发展的。变化的过程由人与人之间的联合、接近、适应、同化、调和、分离、竞争、反对和冲突等关系形成;这种人与人的关系的变化也受到人的外在条件的制约。关系社会学考虑到人的行为与外界条件的关系,比较注意实际的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形式社会学的理论。

形式社会学对以后社会学各学派重视研究人际关系和群体之间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当代的形式社会学已转化为群体网络关系分析的学说,并借用数理统计知识建立起各种严格定量操作的形式模型。

(十二)芝加哥学派(Chicago school of sociology)

20世纪初至30年代,围绕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形成的社会学学派。1892年美国社会学家A.W.斯莫尔在芝加哥大学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学系,开设了第一个社会学研究生班,与G.E.文森特合写了第一部社会学教科书《社会研究导论》(1894年),并于1895年创立了美国第一个社会学刊物《美国社会学杂志》。社会学系创立后,斯莫尔先后聘用了文森特、W.I.托马斯、R.E.帕克、E.W.伯吉斯等人,形成了该系强大的师资阵容。到20年代,在帕克等人的努力下,该系日臻完善,每年招收200余名研究生,300余名本科生,开设40多门课程,成为同期美国及世界上最成功的社会学系。以后影响日益扩大,逐步形成了芝加哥学派。

在美国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实用主义哲学思潮影响下,芝加哥学派对新兴的芝加哥城市的社会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实证研究,从而使这个学派总体上具有重视经验研究和以解决实际社会问题(特别是城市问题)为主的应用研究的特征。托马斯和兹纳尼茨基合著的《波兰农民在欧洲和美国》(1918—1920年)是该学派最有影响的代表作。芝加哥学派对人文区位、邻里关系、人口、种族、犯罪、贫民窟等问题的研究,是都市社会学研究的范例。这一时期芝加哥学派的主要学术成果有:帕克等人著的《城市——对都市环境研究的提议》(1925年)、《都市社区》(1926年),伯吉斯的《家庭——相互影响的个性之统一体》(1926年),沃思的《都市生活是一种生活方式》(1938年),佐巴夫的《黄金海岸和贫民窟》(1929年),思雷舍的《团伙》(1927年),等等。芝加哥学派的经验社会学方向对后来美国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到了20世纪30年代,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相继形成了自己的社会学研究中心。1935年美国社会学会创办了《美国社会学评论》,不再以芝加哥大学的社会学刊物为全美社会学会刊。这一变更标志着芝加哥学派在美国社会学界统治地位的减弱。

思考题

1.社会学的功能有哪些?

2.社会学研究问题有哪些?

3.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基本思想有哪些?

4.西方社会学流派基本思想有哪些?

参考文献

1.卢淑华:《社会统计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2.李沛良:《社会研究的统计应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3.戴维·波普诺:《社会学(第十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4.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5.刘豪兴主编:《社会学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6.艾尔·巴比:《社会研究方法》,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

7.袁方主编:《社会研究方法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8.范伟达:《现代社会研究方法》,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