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不可以不弘毅——追忆何兹全先生

怎样讲授史学名著——记何兹全先生讲《三国志》

字体:16+-

瞿林东

20多年前,我在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就读。那时,系主任白寿彝先生提倡青年教师和本科高年级学生要精读一、二部史学名著,一是借以提高阅读古文的水平,二是借以获得治学的根基。他认为这是中国历史文选课程所不能代替的。根据白先生的意见,系里给高年级同学开出了“《左传》研读”和“《三国志》研读”两门选修课。这两门课,我都选修了。后来,我的本科毕业论文,就是在《左传》研读这门课的基础上,做了关于春秋时期各族融合的题目。而当时作为课本的中华书局点校本《三国志》,我至今也还保存着,上面留下了我听何先生讲《三国志》时的一些记录;这篇短文,主要就是根据这些记录和我现在的一点肤浅的认识写成的。

20多年过去了,我现在既不攻春秋史,也不治三国史,但我深深感到,这两门课在帮助我了解中国古代史书的奥秘和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方面,有不少益处。这些年来,在教学工作和研究工作中,我深感历史系学生在本科四年之后,有相当数量的同学没有比较系统地接触一二部史学名著,是很可惜的,甚至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我的这篇短文,不打算从理论上来论证这个问题的重要,而只是对何先生怎样讲《三国志》作个扼要的记述,并以此说明讲授史学名著这门课,对于培养和提高历史系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治学能力所起的作用,供对这个问题有兴趣的教师和同学参考。

讲史学名著,首先要求教师对所讲史书反映的历史内容,在宏观上有比较清晰的了解和认识,并把这个了解和认识贯穿在讲授之中。这对学生从整体上认识这部书的内容和价值是很有益的。例如,何先生讲《三国志》,第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通过讲授重点篇目勾画时代的特色。他指出:《三国志·魏书》中的《武帝纪》、《董卓传》和《袁绍传》,概括了三国前期的历史;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斗争,是这个时期的历史特点。因此,他在讲授这一纪二传时,反复阐明:这个斗争,从秦始皇开始,一直继续到两汉。其间,中央集权屡次打击地方势力,都未根本解决这个矛盾。这是因为,货币集中于贵族、世家豪族和大商人之手,土地兼并严重,农民不断破产、流亡,有的甚至沦为奴隶,这都使地方势力不断得到加强。这个斗争,在历史发展阶段上表现为:西汉时期,主要是中央集权打击地方分权;东汉前期,中央集权和地方势力相安无事;东汉中期以后,地方势力勃然兴起,中央集权不断削弱;至东汉末年,汉政权名存实亡,地方豪强左右时局。曹操和袁绍等人的斗争,正是上述斗争的继续。把一纪二传所反映的史事,放在这样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来考察,其重要性就比较易于为学生所认识,所理解。

此外,何先生讲《魏书·陈群传》,是为了介绍魏初的政治,如“九品官人法”的制定等。讲《魏书·高堂隆传》,是为了揭示魏明帝时的政治状况(如本传载高堂隆两次上疏诤谏,明帝览后说:“观隆此奏,使朕惧哉!”)。讲《魏书》的《曹爽传》和《夏侯尚传》,是要揭示曹氏政权向司马氏政权的过渡,指出这两篇人物传反映了三国后期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而通过讲《魏书·三少帝纪》,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曹氏势力的逐渐削弱,以及司马氏势力的不断膨胀,直至效“汉魏故事”取曹氏而代之的历史过程。

总之,何先生在讲授这些篇目时,不仅仅把它们当作一般历史文选来讲,而且十分注意把它们当作某个特定的历史过程的反映来讲,并特别注意于讲述历史发展的大势和脉络。这就使学生得到双重的收获,即不仅加深了对于所学史书的理解,同时也加深了对于史书所反映的历史发展过程的认识。

讲史学名著,不仅要求教师从宏观上着眼,讲透一些篇目,以勾勒历史发展大势,而且还要求教师能深入到这部史书所反映的一些重要领域中去,于爬梳史料、考镜源流中讲清具体问题。何先生讲《三国志》的第二个特点,就是注重对典章制度的阐述,而尤其注重对经济制度的阐述。

《三国志》只有纪传而无书志,关于典章制度方面的记载很分散,着重讲授这方面的内容就显得尤有必要。因此,何先生讲《三国志》时,格外注意帮助学生去爬梳和分析这些分散的材料,从而获得对于许多具体历史问题的进一步认识。例如,关于屯田问题,他在讲《魏书·武帝纪》时讲到“是岁(按:指建安元年,公元196年)用枣祇、韩浩等议,始兴屯田”时,着重阐释裴松之注所引《魏书》关于屯田的内容,指出曹操屯田是汉武帝时于西域屯田的继续。为了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曹魏屯田,他又讲了《魏书·任峻传》,强调了“军国之饶,起于枣祇而成于(任)峻”的历史过程。在解释《任峻传》裴注所引《魏武故事》有关任峻和屯田的一段文字时,何先生指出:一,曹魏屯田资业,实取于黄巾;二,从侯声等人不赞成屯田来看,说明屯田之初有矛盾,有斗争;三,屯田收成的分配,不以牛计而用分成法(以有无官牛为准,或对分,或四六分)。讲了《武帝纪》,又讲了《任峻传》,并对裴注有关材料作了阐释,学生对曹魏屯田的认识就比较具体了。

又如,关于租税问题。《魏书·武帝纪》建安九年(公元204年)九月记:“令曰:‘河北罹袁氏之难,其令无出今年租赋。’”裴注引《魏书》载曹操令曰:“……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何先生在讲述这些内容时,明确指出:这是中国租税史上的一大变化。这个变化表现在三个方面:一,由三十税一变为每亩四升;二,赋额的计算由丁为单位变为以户为单位;三,赋物由钱变为绢、绵。在讲《魏书·赵俨传》时,就本传出现“户调”一词的记载,何先生反复说明:这里提出了“户调”,而且具体指的是“绢”、“绵”,这是曹操在官渡之战后对剥削形式的改变。此处所记载的“户调”,应是这个改变的萌芽。汉制三十税一,另有算赋、口赋;魏、晋后改为田租、户调。“户调”一词最早见于此,但并非始于此。《后汉书》有关于“调”的记载,但那还不是一种制度,或者说不是一种稳定的制度;而这里所记载的“户调”,已经成为一种制度了,唐代“两税法”以前,大体都沿袭此制。这样,何先生通过讲《魏书·赵俨传》,就把中国中世纪租税史上的这一重大转变剖析得清清楚楚,使学生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有了相当的深度。

再如,在讲到《魏书·武帝纪》中所记“太祖(按:指曹操)兵少,乃与夏侯惇等诣扬州募兵”时,何先生指出:汉代是征兵制,汉末由于社会动乱,募兵较多,这是中国兵制史上的一个变化。他讲《吴书·周瑜传》,在讲到周瑜亡后,诸葛瑾、步骘二人上书,请为周瑜之子周胤“还兵复爵”时,指出:孙吴是世袭领兵制,或父子相承,或兄弟相袭。另外,在讲《魏书·夏侯玄传》时,通过讲夏侯玄同司马懿的谈话,指出“九品官人法”在实行中的混乱;通过讲齐王曹芳的一道诏书(即“齐长公主,先帝遗爱,原其三子死命”),指出魏、晋时产生了所谓“八议”,即贵族触犯刑律可以酌情减免其罪,这跟商鞅变法时的情况相比已有很大变化。等等。

当然,讲《三国志》,不可能涉及三国时期的全部典章制度,但对一些重要的制度的产生及其在历史上的变化作适当的阐述,则是可以做到的。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丰富学生的历史知识;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可以使学生于潜移默化之中学会爬梳史料、考镜源流的治史方法,养成一种严谨的学风。何先生讲《三国志》,是收到了这样的效果的。

讲史学名著,从宏观和微观方面讲清时代,讲清某些具体史事和制度的源流与兴废,这无疑是重要的;但是,还有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不可忽视的,就是讲人,讲好形形色色的历史人物,并对他们给予正确的评价。何先生讲《三国志》的另一个特点,是能够对众多的历史人物做出评价,帮助学生在接触大量的、具体的历史人物中学会评价历史人物的方法。

何先生的讲人物,不是只停留在对形形色色的历史人物的一般性介绍上,而是着意于对他们的历史活动、作用和影响做出评价。如讲《魏书》中的《武帝纪》和《袁绍传》,是把曹操和袁绍作为统一与分裂、集权与分权两种政治势力的代表来评价的。讲《魏书·董卓传》,着重揭露其对社会经济的严重破坏,说明由于董卓之乱,造成自周秦以来洛阳、长安一带遭受的空前浩劫;同时,针对《三国志》著者陈寿的“董卓狼戾贼忍,暴虐不仁,自书契已(以)来,殆未之有也”的评论,指出我们今天评价董卓不能只从个人品质上考察,而应当更注意于其如何违背历史潮流这一本质方面。讲《蜀书·诸葛亮传》时,指出:诸葛亮隆中对策,不仅对天下形势看得十分透彻,而且他为刘备提出的一系列应变的方针政策都是很有见地的,尤其是他的“西和诸戎,南抚夷越”的民族政策,是诸葛亮对历史的一大贡献。于《蜀书·庞统传》,在讲到刘备与刘璋会于涪,庞统主张以武力解决刘璋,而刘备认为“初入他国,恩信未著,此不可也”时,指出:庞统的主张可骤然见效,但却非久远之计;刘备主张出于深谋远虑,可谓雄才大略。这说明庞统在智谋上不如刘备。于《蜀书·庞羕传》,在讲到庞统对庞羕“大善之”的态度时,指出庞羕这个人,名士派习气极重,虽有才而狂妄,终以身败;庞统赏识这样的人,足见其不能知人。何先生通过对这两件事情的剖析,有力地促进了学生对如何评价庞统这样的历史人物的深入思考。

讲史学名著,不能不对它的作者做出评论。何先生评论陈寿,一看他的政治倾向,二看他的史识和史才,这不仅涉及对陈寿个人的评价,也涉及如何阅读《三国志》这部书。关于陈寿的政治倾向,他认为这在《蜀书·先主传》里有明显的反映,一是陈寿写刘备少时,写了不少祥瑞,这是陈寿以刘备为天子、以蜀汉为正统的思想反映;二是陈寿写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刘备称帝前,大量地引用谶纬,在写法上超过了写曹魏和孙吴,这也反映了陈寿以刘备为正统的倾向。关于陈寿的史识,则着重指出他对一些人物的评价是比较公允的:如陈寿对曹操的评论重在一个“才”字,于“德”却不置一词,说明陈寿对曹操的看法是有所保留的。如陈寿对刘备的评价,其中关于刘备和诸葛亮的关系的认识,曹操同刘备相比的认识,都是很有见地的。如陈寿对诸葛亮的评价,尤其是在《上诸葛氏集书》中所提出的论点,是极有道理的。陈寿认为关羽、张飞“并有国士之风”,但又都“以短取败,理数之常也”,等等。何先生认为,这都反映了陈寿在评价历史人物方面的卓识。关于陈寿的史才,何先生强调了陈寿善于借用旁人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看法的表述方法,如借用于司马懿之口称赞诸葛亮是“天下奇才”(《蜀书·诸葛亮传》),借郤正著论以论姜维(《蜀书·姜维传》),就是这种表述方法。另外,何先生还指出陈寿善于叙事,如陈寿以荀彧同曹操的对话分析了曹操与袁绍双方的形势,以王粲同曹操的对话分析了曹操、袁绍、刘表三方的形势,以王肃同魏明帝关于《史记》的辩论说明“隐切在孝武(按:指汉武帝),而不在史迁”,等等,都写得十分精彩。何先生对《三国志》作者陈寿的这些评论,旨在帮助学生学会把历史、史书、史家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的方法,克服孤立地评价史书或史家所带来的片面性。

在讲授《三国志》的过程中,对这么多历史人物做出评论,有些评论还反映出何先生在这方面的独到见解,这对帮助学生掌握评价历史人物的理论和方法,帮助学生更全面地认识《三国志》所记述的历史内容,都大有好处。

何兹全先生是治魏晋南北朝史的名家,他讲《三国志》研读这门课,当然也讲字、词、句,讲名物训诂,讲历史典故,但他更注重讲时代特点,讲典章制度,讲人物评价。以我的肤浅认识来看,像何先生这样讲授史学名著,对学生至少有以下三个好处。第一,这可以使学生比较系统和全面地认识一部史书。从历史文献学的要求来说,这应看作是帮助学生取得一个根基,从而改变他们当中那种对历史文献似曾相识而又实不相识的状况。第二,更重要的是,学生可以通过真正了解一部史书而获得一些必要的治学方法,并凭借于这些方法去了解和掌握更多的史书,收举一反三之效。第三,讲到治学方法,这无疑是青年同学都急于想了解和掌握的。请学者、专家和有经验的教师从理论上介绍他们的治学经验和方法,这对启迪同学们的思维、开阔他们的视野,是非常必要的。同时,我也认为,如果请一位对某一部史学名著有深入研究的教师给同学们讲授这部名著,那么,所谓方法就必定寓于具体的讲授之中,而同学们在潜移默化之中所学到的方法,也就有可能更加切实一些。

由此可见,在大学历史系的课程表上,要不要列出“史学名著研读”这门课?我以为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应受到足够的重视。至于究竟怎样讲授史学名著?讲授哪一种史学名著(包括中国的史学名著和外国的史学名著)?这是可以在教学实践中不断认识和不断探索的,有的问题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本文的目的,只是约略地记述何兹全先生在20多年前讲授《三国志》研读的一些情况,供已经开设或准备开设史学名著研读课程的教师参考;大学历史系的青年教师、研究生和高年级的本科同学,或许也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关于如何阅读史学名著的启示。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原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