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古典主义文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7世纪初至60年代为第一阶段,这是古典主义文学的形成时期。诗人马莱伯(1555—1628)是古典主义文学的先驱,布瓦洛奉他为“诗宗”。马莱伯的作品不多,成绩平平,他的主要贡献是在诗歌语言和韵律方面为古典主义文学奠定了基础。他反对“七星诗社”关于通过吸收方言、外来语等来丰富法语词汇的主张,要求浓缩和净化法语;他还对文法、音韵、文体、结构等方面做了一些严格规定。马莱伯之后,在沙龙中极受欢迎的巴尔什克(1595—1654)的书信,以其简练、文雅、流畅的文笔,影响了古典主义的散文语言;沃日拉(1585—1650)的《法语刍议》(1647),因对语言的规范提出具体意见而成为文学语言的法典。体裁规范方面,如“三一律”,16世纪下半期就有人在研究,但在17世纪30年代以前,多数人并不重视它。直到1637年,高乃依的《熙德》引起争论,法兰西学士院的实际组织者夏普兰(1595—1654)写了《法兰西学士院关于悲喜剧〈勒·熙德〉的感想》,把“三一律”提到了文学法规的高度,对古典主义的理论建设起了奠基作用。
彼埃尔·高乃依(1606—1684)是第一个为古典主义戏剧赢得声誉的作家,被称为古典主义悲剧的创始人。1629年,他以喜剧《梅丽特》步入文坛,早期作品受巴洛克艺术风格影响比较明显。1633年,他领取年金加盟黎塞留的五人写作班子,后因意见不合退出。继《熙德》(1636)之后,1640年写出《贺拉斯》《西拿》,1643年写出《波利耶克特》,高乃依的创作渐入佳境。1670年,欲与拉辛一争高下的悲剧《提因斯与贝蕾妮斯》演出未获成功,高乃依退出了戏剧界。
在一生创作的30多部戏剧中,最能代表高乃依创作风格和艺术成就的当推《熙德》。作品以西班牙中古英雄熙德的事迹为题材。主人公罗狄克出于家族荣誉,为父报一记耳光之恨在决斗中杀了情人施曼娜之父,施曼娜要国王主持正义为其报杀父之仇;此时摩尔人入侵,罗狄克奉命御敌,一夜之间大获全胜而被尊为“熙德”(阿拉伯语“将军”“首领”之意);最后经国王调停,施曼娜与罗狄克握手言欢。这部悲剧宣示了理性对感情的胜利,男女主人公在家庭荣誉与爱情不能两全的情况下,都选择了前者;施曼娜最后与罗狄克和解,也是理性行为,因为成了民族英雄的罗狄克代表着国家利益,国家利益当然高于家族荣誉。国王是矛盾的解决者,高乃依将其塑造成一个通达人情、善于说理的理想君主形象。高乃依的悲剧往往在理性与感情、责任与爱情的冲突中展开,主人公大都具有英雄性格;其戏剧台词音律铿锵,雄辩滔滔,气势豪壮。
17世纪60—70年代,为古典主义文学发展的第二阶段,这是古典主义文学的全盛时期,代表作家有拉辛、莫里哀、拉封丹、布瓦洛等。
让·拉辛(1639—1699),是古典主义戏剧的典范作家,他的创作将古典主义悲剧推向了顶峰。拉辛曾因写颂诗得宠于路易十四,并获取年金。在其早期的两部悲剧《忒巴伊德》(1664)和《亚历山大大帝》(1665)中,他的戏剧才华得到初显。1667—1677年的10年间,拉辛创作了包括《昂朵马格》(1667)和《费得尔》(1677)在内的7部悲剧,此阶段堪称他才情喷涌的黄金时期。1673年,拉辛入选法兰西学士院;1677年成为宫廷史官。晚年其才华衰退,只有两部悲剧问世。
拉辛一生写有11部悲剧和1部喜剧,最具代表性的是《昂朵马格》和《费得尔》。前者讲述特洛伊战争后,赫克托尔的遗孀昂朵马格及其幼子成了爱比尔王卑吕斯的战利品,后者不顾未婚妻和希腊人的反对,欲强行与女俘昂朵马格成婚。剧中人物受情欲支配,行为疯狂,结局或被杀或自杀或发疯;只有女主人公昂朵马格保持着健全理性。该剧完全符合时间、地点、情节三要素“整一”的所谓“三一律”原则,因此成为第一部标准的古典主义悲剧。《费得尔》写的是雅典王后费得尔爱上国王前妻之子希波吕托斯,遭拒后在国王面前诬陷他致其惨死,最后于悔恨交加中服毒身亡。拉辛是位心理分析的巨匠,善于通过激烈的心理冲突来刻画人物。在该剧中,其对女主人公内心世界和情感波澜的揭示层层入扣,深刻细腻。高乃依的剧作通过对理性战胜感情的宣示,塑造出忠君报国、大义凛然的英雄形象,从而产生正向教化的作用;而拉辛的剧作则善于描写情欲对理性的冲决,刻画出人欲横流、行为疯狂的反英雄形象,产生出反向惩戒的悲剧效果。拉辛的戏剧艺术臻于炉火纯青,尤擅结构技巧,剧情往往从危急处开始,在白热化冲突中直达**和结局,极紧凑简练。
拉封丹(1621—1695)是古典主义寓言诗人,以12卷《寓言诗》(1668—1694)蜚声文坛。拉封丹的寓言以动物寓指人类社会,内容丰富多样,形象鲜活,有浓郁的道德训诫和警世色彩;篇幅短小,结构精练而富戏剧性;语言风趣犀利,极具法兰西民族风格。
尼古拉·布瓦洛·德彼雷奥(1636—1711)是古典主义文艺理论的权威,也是一位风格独特的讽刺诗人,诗体文艺理论著作《诗的艺术》(1674)和《讽刺诗集》(1661—1711)为其代表作。《诗的艺术》师承亚里士多德、贺拉斯的文学理论,在总结当代创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阐述了古典主义悲剧、喜剧、史诗和其他诗歌体裁的创作法则;其理论核心是模仿自然、遵从理性、讲求趣味。《诗的艺术》被称为是古典主义文学理论的法典,影响殊为深远。
17世纪80年代以后是法国古典主义文学发展的第三阶段。17世纪80年代末发生的“古今之争”,预示了古典主义衰颓的前景。1687年,诗人、童话作家沙尔·佩罗(1628—1703)在法兰西学士院朗诵他的诗作《路易大帝的世纪》,诗中认为当今作家丝毫不逊色于古代作家,遂引起争论。布瓦洛、拉辛、拉封丹等人表示异议,是为“古派”;著名作家丰特奈尔(1657—1757)及多数院士站在佩罗一边,成为“今派”。这次论争昭示着新的文艺思想的萌动,但古典主义的败落要到19世纪初浪漫主义兴起之时才真正发生。这个阶段古典主义文学的主要成就集中在散文、小说领域,重要的作家作品有:拉布吕耶尔(1645—1696)的散文集《品格论》(1688—1696)、费纳龙(1651—1715)的小说《忒勒马科斯历险记》(1699)等。
法国古典主义文学影响了欧洲其他国家的文坛,其中较突出的是英、德、俄三国。本·琼森(1572—1637)被称为英国“古典主义之父”,杂记《发现集》(1641)宣扬了古典主义美学思想,戏剧创作亦多遵循古典主义原则。德莱顿(1631—1700)是英国影响最大的古典主义作家,《论戏剧诗》(1668)、《悲剧批评的基础》(1679)等大力倡导古典主义的文学理论,其“英雄剧”的写作主要模仿高乃依。蒲柏(1688—1744)使英国古典主义达到**,《批评论》(1711)是总结性的著作,论点多来自贺拉斯、布瓦洛和英国古典主义前辈,其诗歌作品擅长议论,富于哲理。德国古典主义的代表是高特舍特(1700—1766),他的《批判诗学试论》(1730)搬用布瓦洛的理论,推崇高乃依、拉辛,排拒莎士比亚。罗蒙诺索夫(1711—1765)的颂诗和苏马罗科夫(1718—1777)的悲剧,则代表了俄国古典主义文学的最高成就。
思考题:
1.何谓“巴洛克文学”?
2.弥尔顿是一位怎样的作家?
3.古典主义文学形成的原因有哪些?
4.古典主义文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5.高乃依和拉辛悲剧创作的异同表现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