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化鍾神秀——景觀美

(一)三百條白兔子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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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學家格羅塞觀察到:“一個澳洲人的腰飾,上麵有三百條白兔子的尾巴,當然它的本身就是很動人的,但更叫人欣羨的,卻是它表示了佩戴者為了要取得這許多兔尾必須具有的獵人的技能;原始裝飾中有不少用齒牙和羽毛做成的飾品也有著同樣的意義。”[2]普列漢諾夫同樣發現,“野蠻人在使用虎的皮、爪和牙齒或是野牛的皮和角來裝飾自己的時候,他是在暗示自己的靈巧和有力,因為誰戰勝了靈巧的東西,誰自己就是靈巧的人,誰戰勝了力大的東西,誰就是有力的人。”[3]我國山頂洞人已經有了大量的裝飾品,其中有許多是挖孔的獸牙。據人類學家的研究,山頂洞人佩戴挖孔的獸類犬齒,是因為這些野獸“很可能是當時被公認為英雄的那些人的獵獲物。每每得到這樣的獵獲物,即拔下一顆牙齒穿上孔,佩戴在身上作為標記”,又因為犬齒“齒根最長,齒腔較大,從兩麵穿孔很容易穿透。另一方麵犬齒在全部牙齒中也是最尖銳有力的”,“取最尖銳有力的牙齒更能表現其英雄。”[4]可以看出,人類學家在對原始人的裝飾品作分析時,不約而同地得出了裝飾的原因之一是它對於人的力量與技巧的表現與象征。一般來說,原始部落中隻有打到獵物的人才有資格佩戴以獵物的某一部分製作的裝飾品。如阿賽族武士曾殺死過獅子,才獲得佩戴獅毛冠的榮譽(如圖3-1)。它們以感性的、直觀的形式展示著佩戴者的勇敢、靈巧、技能等本質力量,佩戴者能因此強烈地感受到自我實現的快樂。當一個人因佩戴這些裝飾品而受到部落裏人們的尊重——裝飾品展現著他曾為集體帶來的利益,就會更加增進他們的心理愉快。

圖3-1 阿賽族武士的獅毛冠

當原始人的人體裝飾逐步擺脫功能性——吸引異性、象征力量、恫嚇敵人等,隻是把裝飾活動作為愉悅自身的一種方式時,裝飾品才有了真正的美的意義。普列漢諾夫對純粹的裝飾品產生過程的說明有助於我們的理解,他是這樣說的:“那些為原始民族用來作裝飾品的東西,最初被認為是有用的,或者是一種表明這些裝飾品的所有者擁有一些對於部落有益的品質的標記,而隻是後來才開始顯得是美麗的。使用價值是先於審美價值的。但是,一定的東西在原始人的眼中一旦獲得了某種審美價值之後,他就力求僅僅為了這一價值去獲得這些東西,而忘掉這些東西的價值的來源,甚至連想都不想一下。”[5]隻有這樣,我們才能理解那些在今天看來並不美的甚至有點可怕的動物身上的東西為什麽會成為原始人身上的美的裝飾,理解象征意義的獲得與美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