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夫自由談

背起四個十字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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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是猶太國的刑具,用橫豎木各一根造成十字形,受刑的人兩手平展,釘在橫木上,頭頸則釘在十字之上端。自從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之後,這十字架在西洋各國便成為犧牲之符號。我們的雙十節是什麽意思?是兩個十字架!我中華民國要加倍犧牲才能渡過這生死關頭。兩年前的雙十節我曾寫過一副對聯,上聯是:

為破壞犧牲,為建設犧牲,中華國民應背兩個十字架。下聯是:“向兒童瞄準,向農人瞄準,鄉村教師捧來一顆愛心。”

今天是民國二十年的十月十日,分明是要我們背起四個十字架了。我們在通常之破壞與建設外,還得為水災犧牲,為抗日犧牲!黃梨洲[2]說:“慷慨從軍易,從容就義難。”我們從今天起該從從容容的把這四個十字架背起來吧!

[1] 本篇原載1931年10月10日《申報·自由談》。

[2] 即黃宗羲(1610—1695),明清之際思想家、史學家,字太衝,號南雷。學者稱梨洲先生,浙江餘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