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社十月三十日從威明敦來電說,愛迪生遺囑將愛迪生公司資產的約值一千四百萬美金,悉給後妻之子,僅以住宅變為基金生息分給前妻所生子女六人。現前妻之子惠廉聲稱將向法庭抗爭……中國一般老夫子看了這個電報便批評說:“愛迪生大概是沒有讀過《大學》[2],所以鬧出這個亂子。《大學》上明明的說:‘物格而後知致;知致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誰叫他隻會格物而不會齊家?”
社會主義者也不饒恕他。他們說:
錢是社會的,你不該父傳給子,子傳給孫。錢如肥料,堆在幼苗上,太多了,會把幼苗燒死。你把一千四百萬美金堆在後妻之子一個人身上,愛他反而害他。你不啻叫他拿了用不完的錢去吃喝嫖賭,把愛子活埋在安樂鄉裏。惠廉也沒得出息,你該學你父親去發明創造,不該來揩他的油。承繼遺產已是沒有出息;何況與弟弟爭遺產,那是更不長進了。
總而言之,拿產業傳給後人是最笨的一件事。愛迪生是一個絕頂聰明的人而在處置遺產上是和李鴻章、盛宣懷一樣的笨,累得親骨肉打起官司來,讓律師們發財,這是出乎我意料的。
[1] 本篇原載1931年11月5日《申報·自由談》。
[2] 儒家經典“四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