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夫自由談

午飯桌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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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學佛嗎?為何不吃肉?”

“我沒有發明,不能勞動,對於社會毫無貢獻,做個蛀米蟲,已是慚愧萬分;如果再要吃葷,傷他生命,養我這個廢人,那更是說不去了。”

“照你這樣說,我們這些人,都不該吃葷了。誰有發明?誰能勞動?誰配吃肉?”

“對!我們這些飯桶,簡直沒有一個不該吃素;配吃葷的恐怕隻有燒飯的閔媽!”

“好!我們把葷菜一起給了閔媽吃吧!”

“抱孩子的金媽配不配吃葷呢?閔媽既有肉吃,金媽似乎不可偏枯。”

“這要看金媽是為誰抱孩子。如果孩子的母親是一位科學實驗室裏的工作者,或是一位紗廠裏的女工,那麽金媽抱這孩子是幫助人發明或勞動,她便配受我們的禮物。若是孩子的母親雇金媽來抱孩子為的是自己要出去打牌或在家裏貪閑舒服,那末金媽便是幫閑不是幫忙,她之不配吃葷也如同我們一樣。”

“你說勞動者配吃葷,在這不平等的社會中偏偏是勞動者買不起葷菜吃。”

“隻要高等遊民、書呆子、老爺、太太、小姐、流氓及一切不能發明不會勞動的人隻許吃素;那麽,他們自然是有葷可吃了。”

“這也不徹底!發明、勞動是個人對人類的貢獻,於畜類有何關係?一定要拿牛、羊、豬、雞、鴨、魚的生命來報答他們的功勞,也不見得公平。”

“好,咱們一起吃素吧!”

[1] 本篇原載1931年11月10日《申報·自由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