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徒弟列傳之一
一
佛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2]生於公元一七○六年,死於一七九○年,活了八十四歲。他死了之後,墓碑上刻有幾行字:
他從皇帝的手裏奪來了政權,從天上奪來了電氣。
這一篇很短的墓誌銘,不啻為佛蘭克林一生功業學問之小影。他是一位政治家、文學家、科學家;你如果讀一讀他的自傳,便要驚訝地發現這位偉人隻是從一個小徒弟出身的。他參加美洲獨立運動的功績,誰都知道,不必我來多話。我隻要敘述他做徒弟時代之小史,和他在科學上之貢獻。
他八歲進拉丁文小學,九歲改入算寫學校,十歲便因家計困難,輟了學,跟著他父親學做蠟燭和肥皂。他不歡喜做這個手藝,卻善遊泳,會劃船,常想航海去。父親知道他的傾向,很是擔憂,便時常帶他在街上參觀木匠、磚匠、銅匠、轆轤匠及其他匠人的工作,以便選擇一行,作為終身職業。這是個個父母或教師應該盡的責任。可是走馬觀花的參觀也沒有多大用處。我們必須引導小孩們仔細地看,看了做出來,才有效驗。佛蘭克林在自傳裏說這種親切詳細的參觀對於他很有影響。後來,家裏東西破了,用不著匠人,他自己會修理。科學實驗要儀器用,自己也可以做。這些本領都是從參觀手藝中得來的。
他雖是在蠟燭店裏做徒弟,但是好看書。兩年後他父親便因此叫他去學印刷業。一七一七年他的哥哥詹姆士從英國帶了印刷機和字模到波士頓來設立印刷所,他便秉承父命和詹姆士立約做九年徒弟。這時他才是十二歲,要到二十一歲滿約。他自從在印刷所裏做了徒弟,便認識了好些書鋪裏的徒弟,於是全城的書鋪便成了他的流通圖書館。他每逢借了書來,連夜就要看完,因為照規矩次日早上是必須還人家的,這樣他雖是做徒弟,同時也算是做學生,因為他自己看的書比平常學校裏的學生所看的還要多好幾倍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