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教育社研究

(二)社員發展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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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國社會教育社社章》規定,社員根據相應標準及義務分為三類。1.個人社員:申請者須具有研究社會教育或服務於社會教育機關的身份,經由兩名社員介紹並經理事會審查通過。2.團體社員:與社會教育有關且不以營利為目的機關團體,經理事會審查通過。3.名譽社員:須是在社會教育研究、推行方麵有特殊貢獻或給予該社特別助力者,由理事會提議經大會通過。前兩種社員須繳納數量不一的會費。顯而易見,該社的入社條件相當寬鬆,這和其追求全國社會教育界大團結的目的直接相關,翻看曆屆社員名單,鄉村建設派的梁漱溟、生活教育派的陶行知、民生教育派的邰爽秋、兒童教育派的陳鶴琴,中華職業教育社的黃炎培、江問漁等,國立北平師範大學校長李蒸、國立中山大學校長鍾魯、浙江省教育廳廳長陳布雷等,都赫然在列,蔡元培、吳稚暉被理事會第五次會議提名推舉為該社榮譽社員。[61]而且,每屆年會亦有中央黨部及教育部代表應邀出席,理事會還會專門邀請年會舉辦所在地的政府官員、教育廳長官參加。像社教社這種“集合著努力中國教育的許多同誌,來謀社會教育推進”的學術團體,“在國內此時許多教育集會中,恐怕也不常見到”。[62]總幹事俞慶棠直言不諱:“我們大部分的社友是各省內地鄉村民教實際工作的人員,也有領導我們的先進、研究理論的專家和熱心提倡的行政長官”[63],對其社員來源複雜認識清楚。

為了擴大社教社影響,征求社員成為必需。社教社通過各種辦法征求新社員。出席代表提名、在《社友通訊》《教育與民眾》等刊物做廣告等,都是較為通行的辦法。在1931年12月的成立大會上,通過確定社員案決議:“(1)凡最初發起人及最初發起人邀請列名發起而表示讚同者,均為本社社員;(2)經本會出席者一人之提名、三人之複議過半數之通過者,亦得為本社社員,是項社員由提名者負責代為加入;(3)其它社員征求事宜由正式理事會辦理之。”[64]社教社用出席代表提名的方式得到了第一批社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