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史(插圖版)

第五節 外域神祇:基督教與伊斯蘭教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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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督教在中國

基督教和伊斯蘭教是與佛教並立的世界三大宗教。雖然它們未能在中國發展成為主流意識,但自唐代傳入後,在近古以迄現代,對中國文化的衍化與發展卻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基督教在公元1世紀中葉產生於地中海沿岸的巴勒斯坦,創始人是巴勒斯坦猶太的拿撒勒人耶穌,他被信徒們稱為基督。135年基督教從猶太教中分裂出來成為獨立的宗教。該教信奉上帝(或天主),耶穌基督為上帝之子,降世救贖人類的罪惡。基督教的經典是《聖經》,包括《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兩部分。其教義主張“博愛”,包括愛上帝和愛人如己兩方麵。392年,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並逐漸成為中世紀歐洲封建社會的主要精神支柱。但在早期基督教的傳播過程中,出現了延續數世紀的東、西方教會的分裂,直至1054年,最終出現了希臘正教(東正教)和羅馬公教(天主教)。其中東部教會標榜“正統性”的“正教”,即“東正教”,因其在崇拜儀式中用希臘禮儀,故又稱“希臘正教”;而西部教會因強調“普世性”而稱“公教”,其中心在羅馬,又稱“羅馬公教”,漢譯“羅馬大主教”(簡稱“天主教”)。隨著15世紀歐洲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至16世紀中葉,馬丁·路德在德國率先掀起了宗教改革運動,由此派生出了一些對立於羅馬公教的新教派,統稱“新教”。所以,基督教是公教、東正教和新教三大教派的總稱。由於新教改變了天主教一些信仰與行為準則,如變《聖經》與遺傳而為《聖經》為唯一準則,變教皇為教會首領而為基督是唯一首領,變神甫聖品階級製度而為反對信徒與上帝和《聖經》之間有任何教階等,使其教義更接近於資產階級革命“自由、民主、平等”的理念,所以在近現代社會地位日見隆盛,尤其是在英、美基督教團中得以弘揚與發展。由於基督教自身發展的曲折,也造成了它在中國的傳播較為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