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土前期禪學史

第三節 二祖慧可的史事、宗係與思想——兼論《金剛三昧經》的主旨及其作者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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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祖慧可(487—593),承菩提達摩後而為中土禪宗第二代祖師。有關慧可的史料有《續高僧傳》《南陽和尚問答雜徵義》《傳法寶記》《曆代法寶記》《寶林傳》《景德傳燈錄》等。據《寶林傳》卷八,慧可俗姓姬,虎牢人,隋開皇十三年(593)癸醜歲滅度,壽一百零七歲,如此則應生於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但此書又雲慧可於孝文帝永興十五年正月一日受胎,查孝文帝無“永興”年號,當是“延興”之誤,延興隻有六年,以其年順推,延興十五年當為太和九年(485),稍有差誤。

慧可少時綜覽老莊,內外兼通,且“獨蘊大照,解悟絕群”,自悟玄機,由於沒有師承,故受到譏謗,“一時令望,鹹共非之”。年逾四十(527),始遇達摩,遂從學九載,得其心要。達摩滅化之後,慧可本來亦“埋形河涘”,隱居修禪,但由於他早年便享有盛名,道俗紛至,求其開法,故他不得已而“奮其奇辯,呈其心要”,並於後時北至鄴都,盛弘禪法。慧可鄴下傳法遇到很大阻力,一方麵“滯文之徒,是非紛舉”,一些義學沙門不滿於他以經文言教為方便說的說法,紛紛對之進行攻擊,一方麵鄴地原有的僧稠一係的禪師如道恒之流對他進行殘酷的人身迫害,借助官方力量害其幾死。慧可遭此打擊,知道用正常的方式無法弘法,便佯狂市井,以歌吟民謠隱示正法,過著饑寒交迫、四處流浪的生活。周武滅法之時,慧可不惜身命保護經像,再受打擊。最後,慧可又遭到講《涅槃經》的辨和法師的誣謗,被縣令翟仲侃打死。

關於慧可的史事,諸書所述稍有不同。依《南陽和尚問答雜徵義》所記之慧可小傳。慧可於達摩滅後並未立即說法,而是隱居了四十年。其後於九十歲時才重開法門,收弟子僧璨等,僧璨從學六年,得其法要。慧可遂自雲至鄴都還宿債,在鄴都經一十年,乃由於受到誣謗而為成安縣令翟仲侃打殺。依此則慧可壽命為一百零七歲左右,《寶林傳》亦持此說。依照神會的說法,當時有一部禪宗史書名為《揚楞伽鄴都故事》,慧可小傳則出自其書第十卷。《寶林傳》所載大概亦出自此書。關於慧可斷臂,杜朏、神會、淨覺皆持“立雪斷臂”以求大法之說,道宣則記為為賊所斫。神會等所記可能出自《揚楞伽鄴都故事》,為禪門內傳信史,道宣則取之傳聞,不足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