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有半天時間來收拾自己的東西。
當我遞交辭呈後,他的吼聲響徹了整棟樓:讓他媽的收拾了東西快滾!我想他早就看我不順眼,恨得不得我立馬滾蛋,這下連社裏的規定都不遵守:離職申請必須提前一個月遞交,以便於交接工作的進行。
我和主編的爭吵讓我離職得特別順利,大家都以為他又斃了我的稿子我終於受不了了。事實上,在結束年假後,大家都以為我會走,根本沒想到我會撐了這麽久。
我在《今報》工作了一年多,待在辦公室的時間有時比在家還要多。可當我收拾東西才發現,我與它的羈絆根本沒有想象中的那麽深:我僅用了兩個小時便做好交接工作,用一個小時和一個紙箱收拾了辦公室裏屬於我的東西,當我抱著紙箱走出辦公室時,隻有柯姐一個人送我。
她是整個辦公室裏,唯一一個真心對待我的人。
我站在電梯口,聽見身後一聲淺淺的歎息,柯姐和我做最後的告別,給了我一張名片:“這是我一個朋友的名片,在一個小報社當主編,你要是願意,可以過去看看,說是我介紹的。”
我看著柯姐眼角的魚尾紋,吸吸鼻子:“柯姐謝謝你,不過我短時間估計不會做編輯了,我想換一份工作。”
“那好,什麽時候你需要你再來找我,我隨時等你。”她拍拍我的肩膀,將我一肚子煽情的話都拍回去,“你先回去吧,我還有工作。你是什麽樣的人我知道,我是什麽樣的人你也清楚,旁的不用多說,有空來看看你姐就可以。”說完,她大步往辦公室走去。
走出媒體大樓時,我給周舟打了電話,告訴她我辭職了。
“不錯呀,正好我秘書去生小孩了,新來的笨手笨腳,你過來當我助理吧,姐給你開兩倍的工資。”
我把電話夾在脖子處,雙手抱著紙箱,艱難且認真地告訴她:“我是說真的,我辭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