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自覺承擔財富帶來的義務,實現某種意義的“均貧富”。
那麽接下來徐明考慮怎麽做,有沒有什麽具體的計劃?
對於這個問題,徐明找藍夢欣商量了一下。
達成了一個初步的計劃方案:即以後每年賺到的錢,全部投入到投資活動中,且隻追求社會進步效益,並不追求高額回報。
預計每年拿出的投資資金,大概在200億以上(主要是芯片公司的盈利)。
當然,藍夢欣的私房錢(如她名下房子的租金,小說稿酬收入,商鋪物業收入等等),不會計入在內,這些都是她個人的不能動用的資產。
李依青的私房錢也不會動。
另外徐明每年還要拿出100萬枚的芯片(價值100億),作為給藍夢欣的回報,故而她實際損失的利益並不是很多。
何況所有的投資帶來的收益,全部歸藍夢欣所有,她自然同意徐明的提出的方案。
那麽,經過討論之後,他們到底打算投資那些領域?
主要是三個方麵!
其一,是基於高等院校的基礎研究項目,預計每年關注150個項目,投入50億資金。
比如至少得到2050年才有可能投入使用的人造太陽發電裝置,當前投資的回報預期為零。
又比如宇宙太空其他文明的追蹤與探索,尋找外星人,研究宇宙奧秘等等,可能要三五十年才能取得突破,當前回報預期也為零。
再比如太空移民技術研究,其他星球的移民計劃,當前的回報率也基本為零。
以及物理規律的探索,聘請數學家團隊,破解那些數學未解之題,如黎曼函數、物理學的大一統公式等等,也都是相當基礎且看不到什麽回報的項目。
徐明卻堅持在以上這些項目,每年投入50億,藍夢欣阻攔不住,隻得點頭同意。
但是接下來的50億,則是藍夢欣說了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