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都爾依若瑪有些為難,也有點難過的跟李潯和李萌萌講述家裏的變故。
在摩梭人的家族關係中,原本是由最年長的老祖母掌握權力,居住於獨立的祖母屋。
如果家中最老一輩有多名成員,則以最有能力者為當家人。
這是他們一直認為的摩梭人家庭。
李潯之前還跟李萌萌笑著比喻。
其實通俗地講,老祖母的地位,就相當於企業的董事長。
甚至嚴格來說,要老祖母的權利甚至比董事長的權利還要大。
因為董事長做決策還要董事會同意,但是老祖母是有絕對決定權的。
雖然老祖母往往因年事已高,也不再管家族的具體事物,但家族的一切大事必須得到老祖母的首肯。
而家族成員賺錢,錢財是歸老祖母統一分配管理的。
大家共同合力維持一個大家庭。
如果有家族成員攢私房錢,甚至鬧分家,都會被認為是家族的恥辱。
這是摩梭人長期形成了一套約定俗成的傳統觀念和道德規範深入人心,如不守古規,便是沒有良心。
但是,岸都爾依若瑪的“阿烏”,也就是舅舅,卻都踩中了這兩點。
在摩梭人的家族中,除了母親,他們最信任的是自己的舅舅,畢竟舅舅其實肩負著養育自己姐妹孩子的職責。
岸都爾依若瑪也不例外,她從小跟著高爾格長大。
可隨著時代的變遷和發展,高爾格向外走出去,做玻璃燒製的生意後,賺了一筆大錢。
這錢越來越多,甚至是他們過去百年都賺不到的錢。
高爾格掌握了家庭經濟的大權,於是乎他開始自己做決策。
把原本走婚的“阿注”帶回家,而把自己的姐妹排擠出去,形成事實上的一夫一妻製。
並且他非常堅決的要分家,因為家產不想給到其他人。
老祖母以大義威逼,高爾格最終才離開了這裏,在其他地方重新建造了四合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