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於個人品牌的構建,綜合描述起來,你會發現它主要有三個部分:性格、能力和形象。好的性格會給你帶來動態增長的能力,就如同“性格決定命運”那句名言;出眾的形象設計則會讓你的個人魅力有無限釋放的可能;基本的能力當然也不可或缺,如果你隻能誇誇其談而不做實事,也無法形成自己的品牌。
這三個方麵融合在一起,又將一個人分為了兩個差異較大的部分。
1.實體的範圍
如果嚴格地區分,實體範圍可以包括能力在內。但更明顯地來看,形象在其中占了很大一部分,也就是你的外觀組成特征,是人們用肉眼可以在第一時間看到的。比如,頭發的顏色,是否戴眼鏡,臉型,身高,胖瘦,身材和五官的比例。依次看下去,它還包括你的服裝與服飾(由內及外的)、妝容、指甲的形狀與顏色等各個不可忽視的細節。
實體的表現形式總體來說,就是我們對一個人能看得到和摸得著的一切細節的總和。你做事的基本能力也可以包含在內,因為人們對於業績和事業的關注度往往比較直接,總會有強烈的感知度。
從魅力的角度來說,實體的部分可以稱為一個人的“硬實力”。
2.氣質的範圍
氣質部分也非常容易理解,但是它所包含的範圍就廣得多。在我們的初步定義中,就是人們常說的一些性格因素,像文靜、成熟、淑女、性感、幼稚、衝動等,不一而足。延伸出來,則包括一個人的做事風格,氣質是動態的可以變化的品牌因素。
對於形象來說,我們的服飾是自身獨特氣質的一種關鍵性的延伸,除了人的身材無法改變外,衣服的穿著和搭配都是能夠改善和創新的。魅力出眾的人,對於自己外在的服裝一般都有追求和愛好。他們並不盲從於流行和時尚,而是深深地懂得,任何服裝的表現都是自身內在氣質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