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的極品人、極品事

第三章 中國邏輯下的“戰爭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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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符合中國式邏輯的。當時,就連程學啟也意識到,郜永寬等人的投降有點兒不徹底,建議誘殺八降將,並遣散餘眾。對李鴻章來說,這消除了“變生肘腋”的隱患。他在給母親的書信中稱“此事雖太過不仁,然攸關大局,不得不為”。

1864年,農曆七月初四,洋槍隊隊長戈登(Charles George Gordon)準備離開中國。李鴻章奏請朝廷,撥銀一千兩作為路費。對於李鴻章這位位高權重的中國大臣,英國人戈登贈言二十條。

這些贈言收錄在《李鴻章全集》之《譯署函稿》中:一、凡中國與外國議約,須在中國商議,因中國官員若往外國,則易於受蒙,必致失其本心,終於獲罪……三、中國現有深通外國語言文字之人,中國大員並不重用,所用者,多非通才。須知中國通曉外國語言文字之人,必有所能替中國辦事,較用洋人之通華語者,受益多矣……五、中國必為自強之計,否則洋人不能相助整頓一切,務須逐漸興辦,此條必當切記……六、中國一日以北京為建都之地,則一日不可與外國開釁。因都城距海口太近,洋兵易於**,無能阻擋,此為孤注險著……九、中國須遍地設立電報,並修理運河。此二事較整頓水師尤為緊要。中國有不能戰而好為主戰之議者,皆當斬首。中國欲與外國爭勝,當使華商自往外國,徑向製造廠家購買各貨,則洋商不能於中取利……十三、中外交涉未結之案甚多。中國宜派專員查究,並從公道了結。因各案不結,外國不無介意,實於中外交情有礙……十八、中國宜在香港、澳門兩處各設領事一員……二十、中國急宜設立稅務學堂,令華人學習關稅事宜,以備接替洋人……

幾個月前,三十歲出頭的戈登,帶著兩把洋槍、一艘小艇,四處尋找李鴻章,聲稱要和他決鬥,弄得這位江蘇巡撫手忙腳亂,四處躲避。而在臨別關頭,戈登意識到李鴻章不可能和自己決鬥,而且,這個國家的未來還可能掌握在對方的手中。因此他能做的,就是留下這二十條箴言,希望對方能夠接受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