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場絕學三部曲(共3冊)

第六章 黑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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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臣服——是臣就得服

專案組成員挖空心思給嶽托羅列出5條罪狀。麵對寫在紙上的5條罪狀,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根據這些罪狀,給一個親王定什麽罪合適。

這5條罪狀,都站不住腳,甚至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可是,皇太極要求他們從重、從嚴審理此案,如果按律法處置,根本不可能讓皇太極滿意。

讓皇太極滿意,遠比維護律法公正重要得多。於是,多爾袞、濟爾哈朗等人提出,應當處死嶽托,以絕後患。

豪格、杜度等人認為,應該監禁嶽托,抄沒其家產。

雙方對判決的結果爭執不下,最後隻好把兩種判決結果都寫在報告裏,交皇太極裁決。

這一次,皇太極之所以把在家的親王、有頭有臉的貝勒、大臣,全部派到專案組,目的就是想看看,他們當中有多少人“識時務”。

當皇太極看完專案組呈送來的“關於嶽托犯罪調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後,無論對堅持處死嶽托的人,還是堅持監禁嶽托的人,皇太極都非常滿意。因為,在皇太極看來,這些人都徹底領會了他的用意所在,所以,不惜昧著良心給嶽托羅織了這麽多“莫須有”的罪名,即使看上去很滑稽、很可笑。這證明,如果他需要,這些人可以做出任何事情,哪怕冒天下之大不韙。

皇太極認為,這次他是以“與豪格坐黨”的理由向嶽托發難的,如果隻處理嶽托不處理豪格,影響不太好。畢竟他是皇帝,總得注意一點兒影響,整得太明顯了不好。

對於嶽托的能力,皇太極還是非常認可的。這次他隻想把嶽托整服,而不是整死。

皇太極思考再三,有了主意。於是,他在第二天早朝時,宣布了對嶽托、豪格的處罰決定:將嶽托、豪格兩人俱行免死,並免幽禁,革去兩人親王爵位,貶為多羅貝勒,各罰銀1000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