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公路

達奇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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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芝加哥以西約五十英裏的一家豪生酒店[1]裏,伍利和我躺在**。剛越過密西西比河進入伊利諾伊州時,我們經過第一家豪生酒店,伍利對它的橙色屋頂和藍色尖塔讚歎不已。當我們經過第二家時,他多看了一眼——像是擔心自己產生幻覺,或是我不知怎的迷路了。

——不用擔心,我說。一家霍華德·約翰遜而已。

——霍華德什麽鬼?

——那是一家連鎖的餐廳和汽車旅館,伍利。哪裏都有,而且都長這樣。

——全都這樣?

——全都這樣。

到十六歲時,伍利已經去過歐洲至少五次。他去過倫敦、巴黎和維也納,曾在博物館的大廳裏閑**,聽過歌劇,也曾登頂埃菲爾鐵塔。可在他的祖國,大部分時間他都穿梭於公園大道的公寓、阿迪朗達克山的別墅和新英格蘭的三所預科學校之間。關於美國,伍利不知道的東西可以填滿大峽穀。

我們開車經過餐廳門口,伍利回頭看了一眼。

——冰激淩有二十八種口味,他有些驚訝地念道。

於是,當天色漸晚,我們又累又餓,伍利再次看到一座亮藍色尖塔從天際升起時,我們隻好入住。

伍利住過很多酒店,但從沒住過像豪生這樣的。我們走進房間,他就像來自另一個星球的私家偵探一樣仔細檢查。他打開衣櫥,驚訝地發現熨衣板和熨鬥。他打開床頭櫃抽屜,驚訝地發現一本《聖經》。他走進浴室,又立刻出來,手裏舉著兩塊小肥皂。

——它們是獨立包裝的!

我們剛安頓好,伍利就打開電視機。信號亮起,獨行俠[2]亮相,戴的帽子比博亞迪主廚的帽子更大更白。他正跟一個年輕的槍手談話,給他講什麽是真理、正義和美國做派。你看得出年輕槍手漸漸失去耐心,可就在他準備伸手掏自己的六發手槍時,伍利轉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