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西下,又到了一天的片尾曲響起之時。這是朋克最期待的時刻,他叼著項圈與狗鏈在門口搖尾巴,一副整裝待發的模樣。
朋克是一隻哈士奇。他的年齡換算成人類,正值最好動、精力最充沛的時節。朋克的主人叫阿跳,他是一個年輕的記者,獨自住在允許養寵物的單元房。空間有限,朋克每天隻能在幾個房間和客廳來回跑。他覺得,這可太悶啦!但阿跳是不敢隨便把朋克放到外麵去“自由行”的,他擔心朋克會走丟,就算不走丟,每次回來都一身髒,可也讓人受不了呀。要知道,朋克淘氣著呢。
朋克每天隻有一次出門的機會,那就是傍晚的時候。阿跳吃完晚餐,就會帶他出去散步。雖然前後也就一個小時,但朋克已經很滿足很滿足啦。
“朋克,走咯!”
阿跳牽著朋克出了門。朋克走在前麵,阿跳走在後麵,這讓朋克每次都覺得:其實是我在帶主人散步嘛。當然,這樣沒禮貌的想法可不能讓阿跳知道。
朋克住的地方,叫做花兒園小區。附近有一座風景優美的公園。到了公園裏,阿跳就會鬆開朋克,讓他自由活動,自己則跟來這裏散步的街坊鄰居聊天。
朋克有個女朋友。一條住在隔壁街的金毛,她的名字叫夢子。她和朋克一樣,每天傍晚都會出來活動。於是這個時間,就成了他們寶貴的約會時刻。
阿跳鬆開鏈子後,朋克循著空氣中飄來的夢子的芳香,開開心心地朝著她那兒奔去。
經過一片樹叢,朋克停下了腳步。他聞到了同類的氣味。
這一帶養狗的人不是很多,朋克平常沒什麽機會遇見夢子之外的同胞。生性熱情的他,本能地向著那片樹叢拐去。
他看到了一個紙箱,還有裏麵的舊毛巾,還有裹在舊毛巾裏的吉娃娃。
貝斯正沉沉地睡著。距離他被丟到這裏,已經有三個小時了。他就睡了三個小時。朋克的動靜驚醒了他,貝斯緩緩睜開眼睛,看到一位比他大了一倍不止、滿嘴尖牙、舌頭鮮紅的“前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