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微鏡下的大明

第四章 秋後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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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五年七月,兵備道拿住帥嘉謨,把他關在監牢裏待審。同時被捕的,還有包括程任卿在內的一夥五縣鬧事分子。

兩個月後,徽州府終於拿出了初審判決:帥嘉謨、程任卿以及其他幾個人,被判充軍。其中帥嘉謨的罪名是“將不幹己事情,捏造寫詞,聲言奏告,恐嚇得財,計贓滿貫”“以陳奏而斂取”。

在狀詞裏,徽州府描述了這樣一個“事實”:帥嘉謨自誇有手段,向歙縣老百姓收取銀錢,說你們補貼我上京告狀,我自有辦法幫你們免征賦稅。他利用歙縣民眾的恐慌心理,收斂了大量錢財,假公濟私——比如私自弄了套冠帶,用的就是公款。

這是一個欲加之罪的政治性判決,翻譯過來就五個字:“誰讓你多事?”從官府視角來看,這起紛爭根本是無中生有,完全是帥嘉謨一個人挑起來的,當初你如果乖乖閉嘴做你的數學作業,哪兒還會有後麵這麽多事?

所以官府毫不猶豫地犧牲掉帥嘉謨,來換取五縣的穩定。至於這個罪名是否合理,並不在考慮之列。法律問題,咱們政治解決。

初審意見提交給兵備道。可是馮叔吉很不滿意,覺得徽州府怕得罪人,給判輕了,不足以警誡別人。於是馮叔吉把這些人提到太平府,讓安慶、池州、太平三府會審,再議一次罪名。

這次商議,最終給帥嘉謨定的處罰是“杖一百流三千裏,遣邊戍軍”。這個判罰,從他本人角度來說實在是冤枉,但從官府角度,沒弄死你,算是很講良心了。

萬曆六年七月十九日,這份判決意見得到刑部尚書嚴清的支持,具題上奏,並於二十日拿到聖旨批準。一切都塵埃落定。

然後,帥嘉謨在官差的押解下離開徽州,踏上了漫漫的戍邊之路。他當時是何心情,後來又發生了什麽,我們不得而知。但值得欣慰的是,歙縣民眾並沒忘記這位幫他們減賦的英雄。在《歙縣誌》裏的義士一項,專門記載了帥嘉謨的事跡,以及一段評語:“以匹夫而塵萬乘之覽,以一朝而翻百年之案。雖遭謫戍,而歙人視若壯夫俠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