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瑪雅征服史

第十六章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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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民治,民享,這是對的,我們與美國人持相同立場。但蘇聯比美國偉大之處在於,蘇聯人民隻需要享受就夠了,其他兩件事就交給黨來作。

——列昂尼德·伊裏奇·勃列日涅夫

據考證,瑪雅城邦實行的是一種“瑪雅式”的三權分立:瑪雅祭司——也即瑪雅語法教師——掌握著規範語法的特權;城邦議會控製著立法決策;而城邦所屬的籃球隊則主宰著民眾的情緒。

三者之間互相製衡,這種製衡設計的相當巧妙,它的結構精巧,極富創意,洋溢著官僚機構特有的美學,真的,除了效率低下以外就再沒什麽別的缺點了。

祭司們沒有什麽實際權力,但是當議會做出的決定不合他們心意的時候,祭司們就會站出來指出這個決定違背了神的旨意,或者運用他們在規範語法方麵的壟斷地位,去曲解議會頒布的公告:比如他們可以突然宣布規定瑪雅文的否定形式和肯定形式互換,過去式的特殊變格取消,議會頒布的公告往往就會因此而亂成一團,無法解讀。

瑪雅籃球隊同樣不具備實質上的政治權力,但是他們有廣泛的群眾狂熱基礎,每一位隊員都擁有大量擁躉。沒有籃球隊去引導公眾熱情,議會的決定就是一紙空文,無法對民眾貫徹執行下去。這一點瑪雅人和世界其他民族人民完全相同——政治不熱鬧就沒人喜歡。

至於城邦議會,沒有它的話,另外兩個機構根本不知道該去作什麽才好。

每一個瑪雅城邦的組織結構基本都是以這三者構成,大同小異。其中一些城邦的議會比較強勢,一些城邦的祭司聲音更大,而還有一些城邦的籃球隊則是真正的統治者——這完全取決於民眾的狂熱程度。在最後一種城邦,議會和祭司的地位非常尷尬,因為民眾對籃球隊的熱衷是天然的,不需要任何理性和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