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瑪雅征服史

第四章 部落與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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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是城邦發展的初級階段,城邦是部落的高級表現形式,對於兩者的關係我們要辯證地來看,部落那些冒著臭氣的下等髒鬼們說我們在搞歧視,這是錯誤的。

——考潘王朝國王姆姆拉六世在泛瑪雅文明圈城邦聯盟會議上的講話

事實上,“城邦”和“部落”這兩個詞的翻譯並不準確,它們隻是語言學家從現代詞匯中選擇了兩個最接近瑪雅文原意的單詞。

但這些語言學家犯了兩個錯誤:第一,破譯瑪雅文是不可能的,就好像你不可能猜出一個隨手拋出的骰子的點數;第二,即使你足夠幸運弄懂了瑪雅文,你就會發現這種語言是混沌而不可譯的。在邏輯學上,這被稱為瑪雅悖論。

正因為如此,瑪雅文的翻譯工作是本著一個叫做“各取所需法”的原則來進行的:譯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來翻譯瑪雅文獻中的意思——即是說,你需要瑪雅文是什麽意思,它就是什麽意思,沒人能說你錯,因為沒人知道什麽是對的,這個原則大受瑪雅研究界歡迎。共和曆二七九五年,也即公元1953年,一位挪威學者試圖出版一本波克默爾語-瑪雅文規範辭典,隨後他被燒死在國際翻譯聯盟(FIT)在蒙特利爾的總部門口,罪名是“試圖在公眾中造成不安情緒”。

“城邦”在瑪雅文中的準確含義是——本著各取所需法的原則——華麗高貴典雅堂皇整潔科學隻有高素質上等人才有資格居住的夢幻城市。而“部落”一詞的構成則隻是簡單地在“城邦”這個詞前麵、後麵或者中間加個口氣無比堅定的否定形式。

“部落”和“城邦”是瑪雅人居住群落的兩種普遍類型。這兩種群落實質上的區別並沒有那兩個專有名詞之間的差距那麽大,或者說的更準確點,無論從市政管理效率、官員廉潔記錄還是城市規劃的混亂程度來看,部落和城邦根本毫無區別,他們全都很糟糕。弗洛伊德曾經指出:“你很難從兩個瘋子中挑選出一個更瘋的。”(說這句話的時候他的食指指著榮格,還有三個指頭指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