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哲學演講錄:實證

第16章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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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9年5月2日在江蘇省教育會上的演講,又題《胡適之演說實驗主義》,原載1919年5月10日、11日《晨報副刊》。

[2]載1919年4月15日《新青年》第六卷第4號,收入1919年北京大學學術講演會編印的學術講演錄《實驗主義》。

[3]1929年6月3日在上海大同中學演講的要點,胡適自記。載胡頌平編撰《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第3冊。

[4]1952年12月3日、8日在台灣省立師範學院的演講,分別刊於演講次日的台北《中央日報》。

[5]原載1925年5月31日《國聞周報》第二卷第20期。明宵記錄。

[6]1921年在商務印書館開辦的國語講習所的講演,則華超記錄。刊於1921年11月20日《教育雜誌》第十三卷第11號。

[7]1927年12月在上海同文書院的講演稿,載1928年1月25日至2月15日《貢獻》旬刊第6至8號。

[8]原文如此。

[9]原文如此。

[10]原文如此。

[11]1933年7月在美國芝加哥大學Haskell基金會主辦的宗教學術演講會上的講說,原名為“The Task of Confucianism.”載入1934年芝加哥大學出版的Modern Trends in World Religions(《各大宗教的新趨勢》)一書。1970年10月由徐高阮中譯。

[12]譯者注:“胡先生在第一次說話裏聲明他不是任何宗教的信徒,隻是研究中國智識及宗教史的一個學人,見《各大宗教的新趨勢》第五章。”

[13]1935年1月12日在廣西梧州中山紀念堂的講演詞,梁明政筆記。載1935年1月22日至25日《梧州日報》,收入黃山書社1994年12月版《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第12冊。

[14]1937年在“廬山暑期訓練團”的講演稿,載入1941年7月16日香港《文史雜誌》第一卷第8期。

[15]1945年接受哈佛大學“殷格索講座”(Ingersoll Lecture)的邀請發表的講演,同年刊於《哈佛大學神學院院刊》,題為The Concept of Immotality in Chinese Thought.1963年12月由楊君實中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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