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哲學的過去
過去的哲學隻是幼稚的、錯誤的或失敗了的科學。
宇宙論——天文學、物理學、生物學、生物化學。
本體論——物理、化學、生物、物理化學、生物化學。
知識論——物理學、心理學、科學方法。
道德哲學——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生物學、遺傳學。
政治哲學——經濟學、統計學、社會學、史學……
(二)過去的哲學學派隻可在人類知識史與思想史上占一個位置,如此而已。
哲學既是幼稚的科學,自然不當自別於人類知識體係之外。
最早的Demoeritus以及Epicurus一派的元子論既可以在哲學史上占地位,何以近世發明九十元子的化學家,與偉大的Mendelief的元子周期律不能在哲學史上占更高的地位?
最早亂談陰陽的古代哲人既列在哲學史,何以三四十年來發現陰電子(Election)的Thomson與發現陽電子(Proton)的Rutherford不能算作更偉大的哲學家?
最早亂談性善性惡的孟子、荀子既可算是哲學家,何以近世創立遺傳學的George J.Mendel不能在哲學史上占一個更高的地位?
最早談井田均產的東西哲學家都列入哲學史,何以馬克思、布魯東、亨利喬治(Henry George)
那樣更偉大的社會學說不能在哲學史占更高的地位?
(三)哲學的將來
1.問題的更換。問題解決有兩途:
(1)解決了。
(2)知道不成問題,就拋棄了。
凡科學已解決的問題,都應承受科學的解決。
凡科學認為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都成為懸案。
凡科學認為成問題的問題,都應拋棄。
2.哲學的根本取消。問題可解決的,都解決了。一時不能解決的,還得靠科學實驗的幫助與證實。
科學不能解決的,哲學也休想解決。即使提出解決,也不過是一個待證的假設,不足於取信現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