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梁啟超論人生

第289章 從認識論出發的因緣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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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何以能成立?人生何以能存在?佛的答案極簡單——隻有一個字(詞)——“因緣”。因緣這個字(詞)怎麽解呢?佛典中的解釋,不下幾百萬言,今不必繁征博引。試用現代通行的話解之,大約“關係”這個字和原意相去不遠。佛自己解釋“因緣”最愛用的幾句話是:“有此則有彼,此生則彼生;無此則無彼,此滅則彼滅。”(這幾句話《四阿含》裏頭不下百數十見,今不必注出處)這幾句話又怎麽解呢?他是表示宇宙一切現象都沒有絕對的存在,都是以相對的依存關係而存在。依存關係有兩種:一同時的,二異時的。異時的依存關係,即所謂“此生則彼生,此滅則彼滅”。此為因而彼為界。同時的依存關係,即所謂“有此則有彼,無此則無彼”。此為主而彼為從。但是,從某一觀點看,固可以說此因彼果、此主彼從;換一個觀點看,則果又為他現象之因,因又為他現象之果。

主從關係亦然。所以不惟沒有絕對的存在,而且沒有絕對的因果主從,一切都是相對的。由此言之,所謂宇宙者,從時間的來看,有無數之異時因果關係;從空間的來看,有無數之同時主從關係。像一張大網(注釋:原誤作“綱”,今改正),重重牽引,繼續不斷,互相依賴而存在。佛教所謂“因緣所生法”,就是如此。

《佛教教理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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