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梁啟超論人生

第56章 變法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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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今為一言以蔽之曰:變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興,在開學校;學校之立,在變科舉,而一切要其大成,在變官製。難者曰:“子之論探本窮原,靡有遺矣,然茲事體大,非天下才,懼弗克任,恐聞者驚怖其言以為河漢,遂並向者一二西法而亦棄之而不敢道,奈何?子毋寧卑之無甚高論,令今可行矣。”釋之曰:不然,夫渡江者汎乎中流,暴風忽至,握舵擊楫,雖極疲頓,無敢去者,以偷安一息,而死亡在其後也。庸醫疑證,用藥遊移。精於審證者,得病源之所在,知非此方不愈此疾,三年畜艾,所弗辭已,雖曰難也,將焉避之。抑豈不聞東海之濱,區區三島,外受劫盟,內逼藩鎮,崎嶇多難,瀕於滅亡,而轉圜之間,化弱為強,豈不由斯道矣乎?則又烏知乎今之必不可行也。有非常之才,則足以濟非常之變。嗚呼!是所望於大人君子者矣。

《論變法不知本原之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