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言治術者,不外兩大主義:一曰幹涉,二曰放任。幹涉主義者,謂當集權於中央,凡百皆以政府之力監督之,助長之,其所重者在秩序;放任主義者,謂當散權於個人,凡百皆聽民間自擇焉,自治焉,自進焉,其所重者在自由。此兩派之學者,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皆有顛撲不破之學理,以自神明其說。泰西數千年曆史,實不過此兩主義之迭為勝負而已,於政治界有然,於生計界亦有然。
大抵中世史純為幹涉主義之時代;十六七世紀,為放任主義與幹涉主義競爭時代;十八世紀及十九世紀之上半,為放任主義全勝時代;十九世紀之下半,為幹涉主義與放任主義競爭時代;二十世紀,又將為幹涉主義全勝時代。
然則此兩主義者,果孰是而孰非耶?孰優而孰劣耶?曰,皆是也,各隨其地,各隨其時,而異其用;用之而適於其時與其地者則為優,反是則為劣。曰:今日之中國,於此兩主義者,當何擇乎?曰:
今日中國之弊,在宜幹涉者而放任,宜放任者而幹涉。竊計治今日之中國,其當操幹涉主義者十之七,當操放任主義者十之三,至其部分條理,則非片言所能盡也。
《幹涉與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