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十三子

第9章 苗疆血鳳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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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在北京時經曆的故事。

那時候,我跟風胡亂寫了兩本盜墓小說,也出版了,雖然總共也沒賣掉幾本,但是好歹也算是個作家了,就靠這個找了個工作,去了一家文化公司做編輯。

這怎麽說呢?用老滿的話說,雖然是北京最小的白領,好歹也離開了咱們藍領階層,所以力勸我過去上班。

那家公司在廣安門旁邊,我住在大興觀音寺那邊,每天坐一輛很破的公交車哐當哐當過去,路上來回要走三個小時。

當年的北京,還是很淳樸包容的,你坐在公交車上,經常看到拉滿西瓜的馬車在公路上狂奔,和公交車並駕齊驅,而且毫不畏懼。

那時候的北京,真是一座偉大的城市。

我當時還年輕,日子也悠閑,周末常和一群跟我一樣窮且益堅的小夥伴們玩戶外。玩戶外的多是年輕人,白領、大學生居多,也有低調的富豪、藝術家、神棍,反正三教九流,啥人都有。大家一起露營探險、燒烤吹牛,快活得像一堆跌進鬆樹芯裏的毛毛蟲。

當然了,最刺激的還是“混帳”。

玩戶外的肯定知道“混帳”。好多年輕姑娘獨自參加戶外活動時,不敢一個人住,就和別人混合住一個大帳篷。

所以,玩戶外的男青年,砸鍋賣鐵都要搞一個大大的帳篷,就是為了這個。

當然了,想“混帳”的前提是,姑娘不敢一個人住,其次,還得有那麽一丁點兒的氛圍,也就是情調。

情調好說。晚上,在蒼茫的荒野裏點燃篝火,火光熊熊,天空是一片墨綠色,遠處偶爾傳來幾聲野獸低低的叫聲,烤得吱吱冒油的羊腿,泛著白沫的啤酒,混合著泥土和青草的氣息,姑娘們紅撲撲的小臉,大家吵吵嚷嚷,氣氛就有了。

那麽,如何讓姑娘不敢一個人住呢?

那就靠我了。不吹不黑,我當年絕對是戶外圈的明星人物,因為我特別擅長講恐怖故事,起承轉合,鋪陳過渡,每每嚇得姑娘們花容失色,打死都不敢自己單獨住,最後倒是撮合了不少小情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