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決之書

第16章 文學和藝術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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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譽和藝術

我計劃從一時和永久兩個方麵,去仔細觀察名譽這個問題;去調查在什麽樣的情況下,人會有一時的名譽和永久的名譽;去盡可能預見在什麽情況下,未來可能出現那種名譽。所謂名譽,就是接受任何人或人類組織,認為其對人類具有一定價值。去仔細觀察這個問題,我們必須給名譽下個定義,還要給人類下個定義。

1.人可以有名譽,事物也可以有名譽。有著名的犯罪事件、戰鬥和小說,有著名的作者。我們不應該關注事物,而是應該去注意人。正是創造名譽的條件使我們產生了興趣。

2.名譽可能是偶然發生的,也可能永遠存在。如果一個人被以一種特別神秘的方式殺害了,那麽他就會因為他的死亡而成名。如果這個案件非常重要,那麽他或許就會成為一具令人關注的屍體而在曆史上永遠留下一個印記。讓我們有興趣的不是一時的名聲,而是永久的名譽,不管這是多麽不公平。

3.有人為創造的名譽,有自然獲得的名譽。一個國王自然而然就會受到萬眾矚目。他生來就擁有一個王國。我們不應該關注這種名譽。它隨著習慣、習俗和機製而改變。我們將隻仔細觀察人造名譽這個問題。

4.名譽有好也有壞,第二種一般被稱為惡名。好壞這兩個概念的轉換有時候會使這個問題變得複雜,在某些情況下,它們甚至會疊加在一起。有些人會把一個人視為謀殺犯,而其他人會視之為勇者。有些人會把一個人當作烈士,而其他人則會視之為傻瓜。蒲魯東的名言無意中道出了這其中的難度:“在暴君之後,我知道沒什麽比烈士更可惡了。”

1925年

2.天才和時間

天才都瘋狂,因淡化的抽象而瘋癲,好比毒藥通過拚混轉變成了藥物。天才創造出的正常產品是抽象的新奇,也就是說,這種新奇實際上與人類智慧的一般準則相一致,並且不符合精神疾病的特殊規律。天才的本質並不適應環境;正因如此,通常而言,天才(除非伴有才能或智慧)在其所處的環境中才不被理解;我說的是“通常”,而不是“普遍”,因為前者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環境。在古希臘時代,在現代歐洲,或在現代世界裏,做一個天才可不是同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