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自古流傳的兩句話:一是“衣食足則知榮辱”,見於《管子·牧民》篇,一是“民以食為天”,是漢朝酈食其說的。這些都是從實際政治上認出了民食的基本性,也就是說從人民方麵看,吃飯第一。另一方麵,告子說,“食色,性也”,是從人生哲學上肯定了食是生活的兩大基本要求之一。《禮記·禮運》篇也說到“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這更明白。照後麵這兩句話,吃飯和性欲是同等重要的,可是照這兩句話裏的次序,“食”或“飲食”都在前頭,所以還是吃飯第一。
這吃飯第一的道理,一般社會似乎也都默認。雖然曆史上沒有明白的記載,但是近代的情形,據我們的耳聞目見,似乎足以教我們相信從古如此。例如蘇北的饑民群到江南就食,差不多年年有。最近天津《大公報》登載的費孝通先生的《不是崩潰是癱瘓》一文中就提到這個。這些難民雖然讓人們討厭,可是得給他們飯吃。給他們飯吃固然也有一二成出於慈善心,就是惻隱心,但是八九成是怕他們,怕他們鋌而走險,“小人窮斯濫矣”,什麽事做不出來!給他們吃飯,江南人算是認了。
可是法律管不著他們嗎?官兒管不著他們嗎?幹嗎要怕要認呢?可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沒飯吃要吃飯是人情,人情不是法律和官兒壓得下的。沒飯吃會餓死,嚴刑峻罰大不了也隻是個死,這是一群人,群就是力量:誰怕誰!在怕的倒是那些有飯吃的人們,他們沒奈何隻得認點兒。所謂人情,就是自然的需求,就是基本的欲望,其實也就是基本的權利。但是饑民群還不自覺有這種權利,一般社會也還不會認清他們有這種權利;饑民群隻是衝動的要吃飯,而一般社會給他們飯吃,也隻是默認了他們的道理,這道理就是吃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