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有所失去,那證明在他潛意識中就有失去的意念。當他消除這種意念,他失去的,或同等價值的物品,就會在外部出現。
比如一位女士在劇院裏丟了一隻銀質鉛筆,她找遍了每一個角落但是還是沒有找到。她否認損失,說:“我否認損失,在神聖意誌裏沒有損失,因此我不會丟失我的鉛筆,我會重新得到它或同等的東西。”
數周後的一天,她和一位朋友在一起,朋友衣服脖子附近的線上拴著一支金質鉛筆。突然朋友轉身說:“你想要這支鉛筆嗎?我花了五十美元從蒂凡尼店裏買的。”
她感受到了震顫,回答說(幾乎忘記了謝謝朋友):“上帝啊,你太神奇了。銀質鉛筆對我來說已經不夠好了。”
人們丟失的是神聖選擇中不屬於他,或不夠好的東西。
禱詞
神聖意誌沒有損失,因此我不可能丟掉天命歸我的東西,它肯定會被找回或我會獲得同等的東西。